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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152X4/2023-00032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信发〔2023〕43号
[ 主题分类 ] 工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万盛经济信息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08 [ 发布日期 ] 2023-08-15

万盛经开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二甲醚)行业违法违规经营专项整治的通知

日期: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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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信发〔2023〕43号

万盛经开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二甲醚)行业违法违规经营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经营企业:

近期,我市陆续收到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简称液化气)行业存在不按许可证规定经营、不履行《燃气服务导则》相关规定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市场秩序混乱、安全隐患突出。为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本质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按照渝经信油气〔2023〕10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液化气行业违法违规经营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燃气服务导则》等法规标准,全面整治液化气经营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经营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促进行业规范经营,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二、整治重点

1.液化气经营者不按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液化气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2.液化气经营者存在伪造、冒用、倒卖、抵押、出租、出借、 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3.液化气经营者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液化气的行为(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4.液化气经营者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液化气的行为(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5.液化气经营者未定期指导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未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液化气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6.液化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没有履行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检查的行为(违反《燃气服务导则》第5.11节规定);

7.液化气经营企业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充装液化气的行为(违反《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8.液化气经营企业没有建立使用气瓶信息化系统的行为(违反《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二十九条、《燃气服务导则》第7.1.4节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21〕2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9.液化气经营企业未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燃气的行为(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整治步骤

从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3年8月10日前)。经信局组织辖区内液化气经营企业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市经信委文件精神,强调合法合规经营要求,为后期专项整治做好铺垫。

(二)排查摸底(2023年8月20日前)。各液化气经营企业于2023年8月14日前,填报液化气经营企业的资质、人员、车辆、经营许可范围以及经营区域台账(详见附件),并发送至邮箱:281117055@qq.com。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根据企业报送台账,结合实际情况对区内液化气经营企业的资质、人员、车辆、经营许可范围以及经营区域等情况开展全面摸底,摸清总体情况、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摸底台账。同时,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和有关企业开展针对性的协调处置工作。

(三)打非治违(2023年9月30日前)。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针对行业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通过采取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警示通报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液化气行业风险隐患管控到位、违法行为处置到位、经营秩序整治到位。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监督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从严执法,对液化气存储、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案件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畅通并广泛宣传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作用。

(二)加强舆论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企业要加大液化气公益宣传力度,全面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等规定,推动液化气各环节合法经营。

附件:液化气经营企业资质、人员、车辆、经营许可范围台账

万盛经开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3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液化气经营企业资质、人员、车辆、经营许可范围台账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企业资质

经营许可范围

危化品运输车辆信息

从业人员信息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报说明:经营企业资质填写对应燃气许可证编号、到期换证时间;经营许可范围以燃气许可证载明经营范围为准;危化品运输车辆信息填报车辆牌照号、挂靠单位、年检时间;从业人员信息填报人员姓名、身份证号、三类人员证件类别和到期换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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