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信发〔2023〕29号
万盛经开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关于印发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山园区管委会,各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夏银川市“6.21”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市委市政府、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燃气行业(含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现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万盛经开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专班(代章)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夏银川市“6.21”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市委市政府、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城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对城镇燃气行业安全有关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市级指导、区县落实、企业主体、用户配合、综合施治”基本原则,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发生的燃气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扎实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突出抓好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燃气(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回头看”,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换,进一步查找治理安全隐患,全面规范和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以燃气非居民用户拉网式再排查再整治为重点,全面检视燃气安全重点任务、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工作。
(一)非居民用户全覆盖再排查。各镇街、平山园区,组织燃气经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万盛经开区燃气油气非居用户清单明细表对辖区内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酒店、旅馆、农贸市场、民宿、烧烤店、大排档等非居民用户逐户排查并建立清单(附件1),记录非居民用户基本信息、用气设施信息、隐患信息等。
居民用户的排查整治,各燃气企业按照计划性入户检查、高层建筑用气安全“除险清患”、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用户户内管道排查整改等安排,有力有序推进。
(二)安全隐患无空档再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燃气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并将隐患情况汇总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局,由区经济信息局抄送至商务、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民政、市场监管等安全主管部门及相关镇街。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由区经济信息局交由用户安全主管部门挂牌督办、限期销号。燃气企业负责用户隐患整改过程跟踪督导,及时组织隐患验收销号。
(三)违规违法零容忍再执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整改仍然无法达到安全用气条件、拒不整改隐患的,依法暂停供气,并通报商务、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民政、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处理。区经济信息局对燃气企业未定期开展入户检查、未督促指导隐患整改、未开展宣传教育、应急处置不规范等问题,依法严肃查处。
(四)安全知识持续性再宣传。区经济信息局和燃气企业开展“6·21”宁夏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案例分析,查找公众和单位用户负责人、员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的薄弱环节,针对性地制订宣传教育方案,依托各类媒体、渠道开展线上宣传,依托燃气企业员工、燃气安全宣教志愿者开展线下宣传,建立燃气安全宣传矩阵,持续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和培训活动。
(五)重点工作无差别再检视。区经济信息局和燃气企业要对照年度燃气安全工作要点、燃气老化更新改造、燃气安全装置加装、高层建筑用气安全“除险清患”、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小散弱”企业整顿等重点专项工作安排,对组织实施效果开展检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力量,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强化执法惩戒,确保保质保量落实到位。
三、整治重点
(一)管道及设施。燃气管道穿越密闭空间、被违规占压圈围且未采取安全措施;使用不合格气瓶、连接软管和减压阀;使用非燃气专用连接软管,软管破损龟裂或超过使用年限;用户私接三通、软管超长等私拉乱接。
(二)燃气具。燃气具超期未更换;灶具、热水器无产品合格证书;灶具无熄火保护功能;热水器安装位置、烟道设置不规范。
(三)安全装置。餐饮等单位用户未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安装不规范;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安装未定期校检;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未插电使用等。
(四)用气环境。用气场所密闭、半密闭且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液化石油气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天然气和其他气源混用;液化石油气气瓶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燃气使用场所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五)安全管理。非居民用户未落实安全责任人;未开展燃气安全培训教育;未定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未及时整改隐患;燃气企业未落实对单位用户入户检查、指导隐患整改、宣传培训责任和义务;燃气企业检查人员配置不符合规范,未制订一线岗位人员“两单两卡”;液化气充装销售不合规;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未使用;燃气气质不达标;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站内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可燃气体报警器失效。
四、工作安排
(一)排查整改。各单位对照“回头看”重点排查内容,梳理排查隐患,形成隐患台账、闭环管理台账,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落实隐患闭环管理措施。万盛经开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将对“回头看”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跟踪督促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对“回头看”排查整治不真不深不实的,报区管委会严肃追责问责。
(二)总结成效。全面总结“回头看”中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主要做法、成效亮点,梳理“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完善燃气行业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实施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精心统筹谋划,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人员安排等内容。区经济信息局要指导和督促企业自查隐患,组织燃气企业主动配合商务、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镇街、园区全面排查燃气用户安全隐患,务实推进燃气安全“回头看”,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
(二)加强监督执法。各成员单位应从严执法,根据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万盛经开办发〔2022〕5号)以及经开区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油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万盛经信发〔2022〕4号)文件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建设、运行等环节,以及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风险隐患整改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人等群体,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畅通并广泛宣传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作用。
(三)加强舆论宣传。持续加大燃气安全公益宣传力度,尤其是燃气灶具、液化石油气气瓶安装使用,燃气用具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涉及安全方面的内容。要严格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推动燃气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完善用气安全宣传常态化机制,增强公众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信息报送,分阶段按时通过愉快政向区经济信息局安全综合科报送资料。请各单位于6月29日前,报送“回头看”工作推进情况及隐患闭环台账(见附件2),重点报送推进中的成效、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于7月28日前,全面完成“回头看”工作,完成隐患整改,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徐茂力;联系电话:48271931,17783084715。
附件:1.燃气单位用户排查整治清单
2.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隐患闭环台账
3.万盛经开区燃气使用安全检查表
附件1
燃气单位用户排查整治清单
用户情况 |
排查情况 |
隐患情况 |
整改情况 |
备注 |
用户名 |
用户电话 |
用户类别 |
用户号或地址 |
排查时间 |
排查人员 |
管道及设施 |
燃气具 |
安全装置 |
用气环境 |
安全管理 |
隐患处数 |
完成整改处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1.用户类别从以下项选填:餐饮单位、酒店或民宿、学校、医院、机关、集体宿舍、工业、其他。
2.隐患情况从正文整治重点板块所涉及隐患选填
附件2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隐患闭环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人:
排查整治情况 |
已排查单位用户总数(户) |
向相关主管部门移送隐患问题数 |
管道及设施排查隐患数量(个) |
管道及设施隐患完成整改数量(个) |
燃气具排查隐患数量(个) |
燃气具隐患完成整改数量(个) |
安全装置排查隐患数量(个) |
安全装置隐患完成整改数量(个) |
用气环境排查隐患数量(个) |
用气环境隐患完成整改数量(个) |
安全管理排查隐患数量(个) |
安全管理隐患完成整改数量(个) |
执法处罚情况 |
燃气安全执法检查次数(次) |
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处罚次数(次) |
执法检查处罚金额(万元) |
处罚企业主要负责人(次) |
处罚风险隐患整改责任人(次) |
处罚违法违规行为人(次) |
公布典型案例(起) |
向其他部门移送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数(次) |
附件3
万盛经开区燃气使用安全检查表
检查单位:
单位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所属行业 |
|
类 别 |
检查具体事项 |
检查情况 |
备注 |
用气场所 |
1、燃气使用场所是否为密闭空间。 |
是¨ 否¨ |
|
2、除进出门外有无其他常开通风口(窗户)或通风设备。 |
有¨ 无¨ |
|
3、用气场所是否与卧室相连或者直接住人。 |
是¨ 否¨ |
|
4、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现象。 |
是¨ 否¨ |
|
5、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
是¨ 否¨ |
|
6、是否存在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混用。 |
是¨ 否¨ |
|
燃气管道、连接管、阀门、灶具等 |
7、连接灶具的软管是否超长(不得超过2米)。 |
是¨ 否¨ |
|
8、私接三通(使用“Y”型三通,未使用直角三通)。 |
是¨ 否¨ |
|
9、表后燃气管道、气表是否存在锈蚀、损坏。 |
是¨ 否¨ |
|
10、室内燃气管道、气表、灶具是否存在燃气泄露。 |
是¨ 否¨ |
|
11、燃气管接头处是否使用卡扣。 |
是¨ 否¨ |
|
12、油烟管道是否与燃气排气管道共用(不得共用)。 |
是¨ 否¨ |
|
13、是否存在无阀门或阀门无法关闭。 |
是¨ 否¨ |
|
14、燃气排气管道是否未接到室外。 |
是¨ 否¨ |
|
液化气瓶 |
15、是否私自存放液化气瓶(最多用一备一)。 |
是¨ 否¨ |
|
16、液化气瓶是否为过期瓶。 |
是¨ 否¨ |
|
17、使用过程中是否将液化气瓶平方或者倒放。 |
是¨ 否¨ |
|
18、是否用开水等其他热源给气瓶加热(禁止)。 |
是¨ 否¨ |
|
燃气安全
设施设备 |
19、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
是¨ 否¨ |
|
20、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
是¨ 否¨ |
|
21、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为具有消防认证的合格产品。 |
是¨ 否¨ |
|
22、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探头是否充足(密闭空间每20m2一个)。 |
是¨ 否¨ |
|
其他事项 |
|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现场管理人员签字:
检查人员签名:
执法人员签名: 证件号码:
执法人员签名: 证件号码: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