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经济信息局
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醇基燃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山园区管委会: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6号)和《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醇基燃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经信油气〔202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醇基燃料使用实际,现将《万盛经开区高层建筑醇基燃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盛经开区经济信息局
2021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盛经开区高层建筑醇基燃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推进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持续深化高层建筑醇基燃料安全管控,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区醇基燃料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指高层建筑是指依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规定,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指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坚持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就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组织、指导辖区醇基燃料销售企业、用户、高层建筑管理单位、物业服务单位开展高层建筑醇基燃料非法经营、储存、处置专项整治,有效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醇基燃料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二、组织领导
经济信息局成立高层建筑醇基燃料非法经营、储存、处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和统筹推进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组长由经济信息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经济信息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经济信息局安全综合科、油电气服务中心负责人,各镇街、园区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综合科,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
三、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高层建筑醇基燃料专项整治,规范醇基燃料经营、储存与处置行为,进一步夯实行业主管部门、经营单位和用户安全责任,全面摸清醇基燃料使用情况,全面整治高层建筑内醇基燃料非法经营、储存和安全隐患,实现醇基燃料用户隐患有效告知率100%,公共区域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四、内容与步骤
(一)专项整治内容。
1.开展高层建筑及附属设施内非法经营、储存醇基燃料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高层建筑及地下车库、杂物库房、楼梯间、消防通道、商业门面等高层建筑附属设施内非法经营、储存醇基燃料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开展高层建筑及附属设施内使用醇基燃料的专项整治。排查整治醇基燃料用户灶具不合格,不达标;排查整治燃烧器具安装不规范,不合格;排查整治公共用户无消防设施、无安全标识、无安全培训、无操作规范、无日常巡查、无应急预案等问题。
3.开展高层建筑与居民区周边醇基燃料储配场站不合理选址的专项整治。全面摸排高层建筑及居民区周边的不合规醇基燃料储配场站,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规定对不合规的储配场站进行搬迁、取缔整治。
4.开展醇基燃料安全宣传专项活动。以入户检查全覆盖为契机,以社区服务中心、物业为主要阵地,以宣传手册、短信、微信、网络为主要方式,以安装规范、使用安全、应急处置、事故警示、案例分析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醇基燃料使用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安全宣传常态化机制,持续深入开展醇基燃料知识宣传普及,增强用户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核查整治步骤。
1.自查阶段(2021年4月15日前)。各镇街、园区按照万盛经开区高层建筑醇基燃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不走过场。立即对辖区内高层建筑醇基燃料的非法经营、储存、处置等方面进行拉网式全面摸排,督促和指导各相关企业、用户进行自查自纠,并建立自查台账。摸清辖区内醇基燃料生产、储存、销售企业的基本信息和用户数量。
2.督促整改阶段(2021年5月15日前)。各镇街、园区对照自查台账,对标对表,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及时整改销帐。针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督促指导物业、经营单位、用户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整改责任、全面整改到位。
3.抽查总结阶段(2021年6月15日前)。6月上旬,各镇街、园区形成总结报告。6月15日前,区经济信息局将采取对高层建筑醇基燃料非法经营、储存和处置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动态更新“两本台账”,检验属地整治成效。对检查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力的单位实施挂牌督战,问责追责,直到完成整治目标。
五、职责分工
经济信息局负责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醇基燃料核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各镇街、园区开展普查整治工作;对镇街、园区工作进行抽查,并组织工作督导和总结。
镇街、园区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摸底和检查计划;督促各相关单位和企业人员落实主体责任,全程参与,对辖区内的高层建筑检查要全覆盖,无遗漏;建立检查台账清单和完善信息报送;督促物业服务单位、社区居委会、隐患整治责任单位和个人对问题隐患进行整治;及时接受和处理群众来访和举报,依法依规查处整治期间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组建清理整治人员队伍,统筹组织本辖区非法醇基燃料整治,严格按照整治方案对所属区域内的高层建筑进行清理清查,下达隐患整改通知;督促用户、物业等责任主体落实整改工作;及时向经济信息局报送信息;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使用知识宣讲。同时,摸清辖区内醇基燃料生产、储存、销售企业的基本信息和用户数量。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各镇街、园区业务管理相关科室,行业从业人员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高层建筑醇基燃料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是落实市政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和行动,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不折不扣的开展专项整治。
(二)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各镇街、园区按照方案要细化明确人员、时间、任务和责任,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整治到位。要步调一致,统筹推进,确保在既定时间高质量完成高层建筑醇基燃料非法经营、储存和处置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督导,注重实效。各镇街、园区要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着力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完善高层公共建筑产权单位、社区、物业、派出所等单位共同参与、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
(四)沟通交流,信息报送。各镇街、园区要及时汇总报送整治统计表,并于每月15日前上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10日前报送整治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