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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152X4/2020-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工业;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经济信息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02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经济信息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经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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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2-02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经济信息局

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经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中心,经信系统各有关企业:

现将《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经济信息局2020年全区经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万盛经开区经济信息局

2020年11月30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经济信息局

2020年全区经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
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防发〔2020〕4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经济信息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经信应急〔2020〕12号)和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万盛防委发〔2020〕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在全区经信系统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区经济信息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浩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折文任副组长,局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综合科负责此项工作的牵头、安排和统筹协调。经信系统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拟制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重点场所严防严控措施。各城镇天然气、民爆及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ニ甲醚和醇基燃料生产、销售及其储存场所,以及职责范围内核准的工业企业新建、技改、扩建建设项目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重点检查主体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是否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是否掌握正确处置火灾防控的措施和方法;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各单位要针对全国“两会”、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风险评估,要按职责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开展“多合一”场所、厂房库房、工业园区等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城镇天然气、民爆及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ニ甲醚和醇基燃料生产、销售及其储存场所,以及职责范围内核准的工业企业新建、技改、扩建建设项目等行业(领域)“多合一”场所、厂房库房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操作、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给予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措施。各科室、中心要将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畴,督促指导入园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与应急、消防等部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各企业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推进电气火灾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油电气服务中心和供电企业要落实电气安全监管职责,按照《重庆市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督查检查,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五)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各科室、中心要集中对管理职责范围内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和作隔热保温层的场所,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使用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

    (六)强化消防安全常识普及宣传。各科室、中心要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开展消防宣传活动,要推动消防宣传进企业工作,不断提升公众火灾风险防范意识。要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橱窗、楼宇电视等开展消防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兴媒介实时向公众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提示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要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消防安全“吹哨人”制度,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共同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单位自查。各企业要积极开展单位消防安全自查,在组织自查自改、部门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二)严格执法检查。各科室、中心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消防安全严重失信、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进意见和措施。

(三)重点约谈督办。要认真贯彻《重庆市消防安全督办约谈实施办法》,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企业负责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和行政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帮助解决。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10日前)。经信系统各企业要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3月25)各有关企业要对照工作方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31)各有关企业要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事故高发期,各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既要认真抓好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还要结合辖区、行业和单位实际,做好“自选动作”,明确时间节点,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召开会议进行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三)统筹结合,确保成效。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推进2020年度重点工作、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迎检结合起来,全面盘点和梳理各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集中攻坚,全力确保年度刚性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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