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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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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1-25

本年度报告由万盛经开区交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万盛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s.c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万盛勤俭路83号,邮编:400800,电话:023—4829180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万盛经开区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一)主动公开

我局在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力推动了政府工作透明化进程。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公开时限内公开政府文件和相关信息。强化交通项目建设、交通疫情防控、财务预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交通信息公开,全年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85条,其中:政策文件6条、预决算信息16条、机构职能信息2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5条、行政许可230条、行政处罚11条,基础政务公开15条。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本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万盛经开区交通局及时完善了《交通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本年度未代管委会及管委会办公室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无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决策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全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栏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实行网站管理员每日读网制度,未发生政务舆情和网页被篡改及业务中断等情况。三是加强“万盛交通”微信公众号管理,四及时督促更新完善相关信息。今年以来,在公开的信息发生变化后,我局及时更新了《万盛经开区交通局机构职能》《万盛经开区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万盛经开区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确保更新及时,信息准确。

(五)监督保障

一是及时充实工作力量。由于人事变动,我局及时调整了分工,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延续性,并调整充实了工作力量,由2名人员,参与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得到了有效充实二是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今年以来,共其它督查事项整合,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1次,有效助推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可能不够多样化,导致公众获取信息的难度增加;二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可能不足,导致公众无法了解政府决策的背景和依据突出。

(二)改进措施

1.我局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管委会的有关要求,开拓多样化信息公开渠道,让群众更便捷的了解政府信息。

2.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收集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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