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经开交发〔2022〕7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改局、城市管理局、人力社保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按照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渝交发〔2021〕2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交通局和农林局制定了《万盛经开区加强农村村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万盛经开区交通局 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2022年6月2日
万盛经开区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渝交发〔2021〕2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协同推进、综合施策的原则,以全区行政村通客车为基础,根据我区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全力推进组织灵活、方式多样的农村客运供给保障体系建设,最大程度满足全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需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运输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农村地区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方便群众出行为目的,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务。
2.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农村地区重点时段出行特点,找准问题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方便农村地区群众出行。
3.坚持方式多样。针对农村地区重点时段出行特点,采取多种农村客运运营模式,创新管理及运营方式,满足群众出行需要。
二、实施步骤
(一)需求摸排阶段(2022年7月31日前)。根据农忙时节、农民工返乡返岗等不同重要时段出行特点,各镇街、农业部门、人力社保部门、道路事务中心提前与属地用工企业、学校、电信运营商沟通对接,准确掌握百姓出行历史规律和潜在需求信息。
(二)方案制定阶段(2021年8月1日至8月31日)。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会同区道路客运企业根据收集到的出行信息,认真分析,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采取班车、公交以及包车等运输服务方式,根据不同出行需求,针对性的制定出行方案。
(三)推广实施阶段(2021年9月1日起)。根据制定的运输方案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保障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分析出行需求,畅通信息渠道。各镇街要结合属地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春耕秋收等农忙时节、春运返乡及返岗复工等重点时段群众出行特点,总结农村群众出行规律,科学预测出行需求。
(二)优化运输组织,创新运营模式。
1.做好农村客运班线运输组织。各镇街,道路运输事务中心,道路客运企业要针对农村地区出行特点,特别是赶场天、节假日、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提前调配运力,优化运力配置,加密线路班次,满足当地群众出行需要。
2.做好农村地区包车运输组织。道路事务中心要指导客运企业加强与村委会、重点用工企业、种植户的沟通协调,以乡镇为单元,组建互联网联络群、公布服务热线,主动对接需求,提供上门服务。要根据农民工、学生等群体春节节前返乡回家和节后返岗复课的流动特点,统筹制定运送方案,提供“点对点”的定制直达包车运输服务,全力保障群体包车出行需求。
(三)加大治理力度,净化市场环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农村客运行为,严肃查处农村客运经营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净化农村客运市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为农村客运重点时段安全出行营造良好环境。
(四)加大行业宣传,引导合法乘坐。各镇街,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深入开展关于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专题教育工作,深入辖区乡镇、村落,通过同老百姓座谈交流、面对面宣讲、张贴宣传连报等方式,引导广大农村群众选择合规合法车辆出行,拒绝乘坐摩的、面包车、私家车等非法营运车辆。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统筹调度,确保实效。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要指导客运企业开展市场调研,制定可行方案,落实发展政策,保障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
(二)加大设施建设,强化基础保障。发改局、城市管理局要将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之中,协调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用地方式,力争以调剂或划拨方式取得。同时,积极争取区财政配套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社会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站点建设步伐。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港湾式停车站,确保农村客运重点高峰时段安全运行。
(三)加大财政扶持、强化政策保障。落实新《客规》对农村客运公益性定位,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扶持政策,适度提高四、五类村级农村客运车辆营运补贴标准,确保农村客运“开得起、留得住”,实现农村地区运力不减少、服务不降低。
(四)加强联动,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加强配合,密切沟通协调,畅通信息渠道,协同推动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务求取得实效。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