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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14078/2021-00010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交发〔2021〕1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铁路沿线“双段长” 路地协作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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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1-28

东林街道办事处、万东镇、南桐镇、金桥镇人民政府,铁路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铁路运行安全的决策部署,落实《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庆市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按照《重庆市交通局等4部门关于完善建立重庆市铁路沿线“双段长”路地协作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渝交发〔2020〕41号)等要求,现将《万盛经开区铁路沿线“双段长”路地协作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万盛经开区交通局,胡祎鸣,19946962871;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石立元,13647608300;万盛经开区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车赞,18983880148;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工务段,姚勇,1362838705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车务段,江竺键,15983738003、文桂明,13996111928。

万盛经开区交通局          万盛经开区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

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工务段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车务段

2020年1月12日 

(此件可公开)

万盛经开区铁路沿线“双段长”路地协作

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试行)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保障铁路运行安全为中心,通过建立完善铁路沿线“双段长”路地协作机制,推进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巩固深化全市铁路沿线外部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全市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作为有成效。

二、组织形式

铁路沿线“双段长”路地协作工作机制以铁路沿线可视区域城镇100米、农村500米范围和行政区划为界,划定若干区段,构建地方政府三级段长责任体系和铁路系统三级段长责任体系。

(一)地方政府三级段长责任体系。

1.区级段长。负责协调督促各有关镇(街道)、部门落实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责任,及时与铁路段长互通信息、交流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跨区县协作联动,及时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报告重点难点问题。

2.镇级段长。全面负责辖区内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落实和完成区级段长下达的隐患整改任务和护路联防工作任务,及时向区级段长报告隐患整治情况和护路联防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跨镇协作联动,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区级段长报告难点卡点问题。

3.村社级段长。落实和完成镇级段长下达的隐患整改任务和护路联防工作任务,及时向镇级段长报告辖区内发现的危及铁路运行安全的风险隐患,加强对居住在铁路沿线附近村(居)民的安全教育宣传。

(二)铁路系统三级段长责任体系。

1.工务段段长。负责指导、督促所辖管段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积极协调、配合地方政府解决突出问题,及时与区级段长互通信息、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和对接隐患清单,开展跨区域段间管理、跨铁路内部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2.车间级段长。全面负责做好辖区内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协助配合地方做好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定期排查,督查所辖工区级段长落实和完成隐患整治任务,做好工务段段长交办的工作。

3.工区级段长。负责具体落实所辖铁路沿线的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置,协助地方开展铁路地界红线外安全隐患整治。

三、主要措施

(一)设立三级“双段长”。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86号)等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建立以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区级段长,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应分管负责人为镇级段长,村(社区)主任为村社级段长的地方政府三级段长工作责任体系。铁路部门对应建立以分管段长为工务段段长,车间主任为车间级段长,工区工长为工区级段长的铁路系统三级段长工作责任体系。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级段长应会同工务段段长组织我区路地三级段长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总结“双段长”工作机制运行效果,通报我区铁路沿线外部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和护路联防开展情况,研究解决路地协作重大事项和路地职责衔接问题,安排部署下步重点工作。

(三)开展定期排查整治。各级段长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相关力量开展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联排联治,按照“铁路自身造成的隐惠由铁路部门整治,其它外部环境安全隐患由地方政府负责整治”原则,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协商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由铁路部门牵头,万盛经开区和各有关乡镇、村社配合建立隐患问题库,实行整改销号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路地各级段长要加强对辖区内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领导,围绕推行“双段长”责任制,统一部署、科学谋划、落实细化,统筹各方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查和考核,扎实推进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整治路地联勤联动。

(二)强化日常管理。路地各级段长要组织各相关镇街、部门制定“双段长”日常管理制度、信息交换制度和联络员工作制度,路地各级段长要严格按照如人员调整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做好公示变更;要探索利用微信、QQ等即时通讯手段强化信息沟通,共间推进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三)加大护路宣传。路地各级段长要整合双方各种资源,坚持动态宣传与静态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以环境安全隐患突出区域、地段为重点,搭建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高铁安全宣传平台,开展爱路护路宣传“七进”活动,大力营造平安铁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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