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内设综合科、政工科、法制科及五个执法大队。本单位编制数51人,年末在编在职人员46人。年末退休人员17人。预算编码335002。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交通运输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宣传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交通专项整治行动,配合查处重大交通违法案件和指定管辖违法案件。
(3)承担区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执法职能;指导镇开展乡、村道公路行政执法工作。
(4)承担区内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
(5)承担区内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7)协调对接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交通领域行政执法等工作。
(8)承担公路路政行政审批事务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45.66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67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工资调资及社保基数调整。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245.6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67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工资调资及社保基数调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5.66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245.6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67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工资调资及社保基数调整。其中:基本支出1165.66万元,占93.6%;项目支出80万元,占6.4%;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收支平衡,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45.6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67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工资调资及社保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5.6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67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工资调资及社保基数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23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纳入交通运输局管理,临聘工资项目指标调剂到交通运输局,项目收入、支出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5.6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67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工资调资及社保基数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23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纳入交通运输局管理,临聘工资项目指标调剂到交通运输局,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85万元,占1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7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补发2023年健康休养费,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社保基数调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长。
(2)卫生健康支出65.49万元,占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调整,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3)交通运输支出920.33万元,占7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23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临聘人员纳入交通运输局管理,临聘工资项目指标调剂到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77.98万元,占6.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执行良好。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收支平衡,无结余。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5.66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971.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5.34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退休人员补发2023年健康休养费,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人员工资调资及保险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离退休生活补助、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94.3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17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6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4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用油、维修、保养、保险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5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考察调研、相邻区县业务交流。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组织会议,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1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年预算执行良好。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未使用差旅费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伙食团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17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8.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主要用于采购交通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系统。
(五)数据收舍说明
本单位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中数据与公开表中数据、表格内部汇总数与分项数据、同一分项在不同表格之间数据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收舍导致。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80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王敏 023-48292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