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环境风险企业:
为进一步抓好中秋节、国庆节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期间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确保全区环境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认清形势
近期,进入秋季以来,降雨过程明显增多,自然灾害多发频发,本时段正值中秋节、国庆节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临近,也是历年来突发环境事件高发时期。各企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安全工作“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自查,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环境安全风险。
二、加强排查,消除隐患
各企业要结合实际,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一是加强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和维护管理,对危险化学品仓库、危废(固废)贮存场所、储罐区、原辅材料储存场所等重点区域和重点物料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治理。二是及时清空事故应急池,确保不因气象原因导致雨污串管、污水溢流等环境事件发生。三是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属于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的问题,要及时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中进行填报,纳入电子台账管理。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打表推进,按时完成整改。
三、加强值守,妥善处突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环境安全值班制度,对突发环境安全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生态环境局24小时值班电话:023—85277855、023—85277330),及时处置、妥善应对,坚决防止因为报送不及时、处置不恰当而导致事故扩大、升级现象发生。
请各企业将2025年中秋国庆期间值班安排表于9月30日前报我局备案。
四、落实责任,严格监管
企业要按照要求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做细环境安全隐患自查、整治、销号工作。我局将会同相关镇街、园区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情况、应急演练情况、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自查自治情况、风险防范体系中的污染物处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运行情况开展不定期现场检查,对发现环境安全隐患未上报整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未及时报告的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