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登录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文件 >区级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100093009823/2021-001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日期 ] 2021-05-10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后续运营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1-05-10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1-05-10

各镇人民政府,重庆市万盛区环境保护工程公司:

近年来,随着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体系日趋完善。为做好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提高现有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处理效能,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运行管理制度,提高设施处理效能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农村污水管网收集及处理设施作用,各镇要建立健全管网疏通修复、整改等日常管护工作制度,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重庆市万盛区环境保护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要建立设施维护信息公开、故障处理、应急处理、现场检查流程等制度,确保设施得到规范化管理。

(二)强化日常巡查监管。

各镇对设施(设施是指场站和配套管网)日常维护巡查,巡查频次每月且每个设施不少于1次,巡检记录需有村(社)相关人员签名确认。环保公司对场站的巡查,巡查频次每周且每个场站不少于2次,近期巡查记录应放场站内备查。

(三)运维情况报送。

环保公司应每季度向区生态环境局和属地镇报送设施运维情况,包括设施前端进水状况、设施维保情况、出水水质情况、其它特殊情况。各镇每半年向生态环境局报送一次管网管护情况。生态环境局根据报送情况或群众举报,随机进行抽查。

二、加强日常维护,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一)污水处理设施维护。

污水处理设施周围无杂草丛生、无杂物堆放。人工湿地植物要做好修枝、植物生长正常。池体无堵塞、渗漏,设施设备运行正常,表面无明显破损,无青苔、污物等。

(二)配套管网维护。

污水检查井、接户井、管网无污水溢出,管网完好通畅,污水井盖无杂物堆放。

(三)落实资金保障。

区生态环境局协同区财政局统筹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经费;各镇将管网日常维护及对村考核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辖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

三、强化督导考核,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一)开展监督性监测。

生态环境局将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监督性监测,排水直接进入自然水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执行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50/ 848-2018)。

(二)加强督导。

区生态环境局将把各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情况,纳入生态环境局对镇年度考核内容;镇对村应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区生态环境局将把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情况、运维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等纳入运维费用考核。

(三)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环保公司应在污水处理设施展示牌公布出水水质标准、责任人及其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当地村民监督,生态环境局每年底现场开展一次群众满意率测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 万盛生态环境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