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违法行为线索
日期: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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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9-15

为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做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具体情况如下:
举报时间:即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举报范围:
1.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废包装容器、废酸、废有机溶剂、废三元催化剂等危险废物;
2.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或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以及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倾倒危险废物;
3.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4.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大宗工业固体废物;
5.非法拆解处置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废弃设备及消费品;
6.向矿坑、溶洞内倾倒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23—85277855,18225012369。
举报时间为全天24小时。
(二)微信、微博举报。
“万盛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和“万盛生态环境”官方微博。
(三)来信举报。
收信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镇塔山路5号,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邮编:400800。
通过“万盛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市民通道”栏目进入“我要投诉”留言或“万盛生态环境”官方微博进行平台留言。通过电话、来信举报,由工作人员核实信息后录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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