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重庆瑞康麟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11-21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4-11-21

万盛经开环执催〔2024〕1号

当事人:重庆瑞康麟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0MACA7DFL9T

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丛林镇五十公里社区龙湾路7号附37


单位未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我队 202462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万盛经开环执罚〔20242号),对你单位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你单位于 2024626日收到上述决定书后,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我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催告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万盛经开环罚20242)确定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队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人:唐朝琴             电 话:85278795

址:万盛经开区万东镇塔山路5号     

邮政编码:400800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10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 万盛生态环境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