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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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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1-25

本报告由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万盛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s.c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3-48290016)。

一、总体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政府网站及时更新部门领导信息、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41条,其中:政策文件25条,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347条,行政许可信息132条,工作动态信息48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住房保障领域、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政府信息230条,其他信息59条。重点对规范性文件《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配发政策解读1件,开展政策解读会1期;对万盛经开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出台政策解读材料2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2件,申请方式为EMS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我局按要求进行了答复,依申请公开人对答复无异议,答复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对对外发布的信息的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层层严格把关,有效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确保政府信息的权威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做好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及信息更新工作。明确专人,不定期对栏目信息更新及时性进行监测。对涉及需更新、更新不及时或有空白栏目的,及时更新到位,确保信息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二是做好专题专栏建设维护工作。2021年,新开设基层政务公开三级目录4个,四级目录45个,推动四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落地。三是做好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积极相关部门沟通,及时修复门户网站日常监测到的暗链、断链、错别字等,保障信息的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建设完善政务公开专区栏目,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组织开展6次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制定政务公开责任分工表,细化责任,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工作。2021年,我局未发生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813.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一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以政府集约化网站为主,互动交流等功能创新发展还不够。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公开深度广度不够,部分信息没有做到一次性科学合理的公开。三是公开主动意识还有欠缺。主动公开意识还待于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按照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坚持创新载体、拓宽工作领域、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对部分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的科室,充实人员力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市级、区级要点任务分工的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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