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3年今冬明春物业服务区域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物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我局制定《2023年今冬明春物业服务区域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今冬明春物业服务区域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区物业项目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消安发〔2023〕3号)文件要求,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定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在全区物业项目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山西吕梁“11.16”永聚煤矿办公楼火灾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到实处,以“除险清患”为工作导向,坚定“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总体目标,聚焦重点领域、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扎实做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抓好工作贯彻落实,成立区2023年物业管理区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人和物业协会会长为副组长,区各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物业管理中心,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工作时间
从2023年11月起至2024年3月底。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火灾隐患检查及整治情况。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火灾隐患的自查和整改。进一步完善特殊区域(如:消防控制室、配电室、化粪池等)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所辖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确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走廊等畅通无阻;检查照明应急灯、安全指示牌、紧急疏散标志是否完好、正常;检查消防设施、电梯能否正常使用等问题;检查公众聚集场所违反规定采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等问题;检查并实时监测化粪池的情况;检查楼道、阳台和住宅周边是否有可燃物;检查是否制定日常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应急疏散救援预案,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业务技能安全专项培训和灭火实战消防演练;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检查各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及时报告管理区域内业主或使用人在物业服务使用过程中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同时,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和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排查和整治住宅小区内消防安全隐患工作。
(二)持续开展物业项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回头看”。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巩固前期整治成效。对于前期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特别是重点对象突出问题和隐患,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并完善高层建筑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
(三)抓好新能源领域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制止电动车自行车进楼入户、堵塞疏散通道、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持续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建设,鼓励住宅小区运用智能化方式,设置电动自行车监控报警系统。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物业企业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主题,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制作发放知识类消防安全海报,依托小区“小喇叭”,曝光火灾隐患,发布预警提示。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入户宣传消防常识,引导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关”。
五、工作步骤
此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1月30日前)。
各企业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研判管理区域内冬春季火灾形势,确定工作任务、重点区域、针对性措施、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部署到位,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制定行之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3月25日)。
1.物业服务企业要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一是组织好企业的安全培训,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和一次全员“一懂三会”(一懂: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三会: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培训;二是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做到经常性检查,严格按照“实名制”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要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辖区内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深入排查;三是建立完备的“日周月”工作台账,列出隐患整改清单;四是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能有效使用。在2023年12月10日前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即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消防应急救援演练。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3月组织各方面力量,对各物业服务区域内消防安全隐患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各物业服务区域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督促整治,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24年3月26日至3月31日)。
各物业服务企业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巩固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切实提升物业区域火灾防控水平,12月起,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4年3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中心。联系人:吴先晗;联系电话:48272660电子邮箱819895927@qq.Com。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多发高发期,加之受重大活动后放松期、年底业绩冲刺期、传统事故多发期“三期碰头”叠加影响,消防安全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火灾形势不容乐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物业管理区域今冬明春消防检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各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责任,强化督查督办,确保部署周密、措施到位、推进有力、效果明显。
(二)全面排查,从严整治。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火灾事故教训,通过采取各物业服务企业自查,物业协会指导、我局综合检查三方面措施,对本行业冬春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梳理分析,剖析查找存在的短板不足、薄弱环节和突出环节。针对此次今冬明春消防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对整治难度大、涉及长远规划建设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出台整治规划,明确工作期限,确保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三到位”。
(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从严问责。
各物业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人员责任,要落实火灾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管理制度,加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进一步提高抗御火灾风险能力。我局将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工作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开展约谈提醒工作机制,严格隐患查处,严厉打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隐患,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