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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9230506G/2023-00020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住建发〔2023〕14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住房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2 [ 发布日期 ] 2023-04-11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商品混凝土企业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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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住建发〔2023〕14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商品混凝土企业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区内在建项目、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和市委市政府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十条措施要求,按照市道安办《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16项重点任务》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16项重点任务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制定《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商品混凝土企业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管理专项整治案》,对我区在建项目及商品混凝土企业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管理专项整治,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一、工作目标

结合市政府关于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市安委办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和市道安办关于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16项重点任务要求,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查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清剿各类风险隐患,全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持续营造和巩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稳定向好态势。

二、工作机构

成立万盛经开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商品混凝土企业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梁正恒任组长,副局长张李任副组长,安全站,执法队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安全站,由安全站站长田云飞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等日常工作。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1231

四、整治内容

(一)是否建立货运运输源头管理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否建立道路运输劝导站;是否安排专人值守;

(三)是否对进出场车辆开展称重登记;

(四)是否对进场车辆驾驶人员证件、车辆证件进行查验;

(五)是否开展道路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相关企业和项目要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源头管理工作。

(二)落实措施。各相关企业和项目要设立劝导站,结合实际制定源头管理方案,专人监管,做好进出车辆台账,安装称重装置,对进出车辆进行称重,严查超限超载,发现违规行为,严禁车辆出入,把好进出第一关。

(三)严格执法。住建局将组织安全站对各相关企业项目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违规企业和项目通报批评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诚信扣分处理,对拒不执行整改的企业,移交执法队立案调查,同时联合城管局、交通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从重从严打击企业源头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管理检查专项表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322

附件

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管理检查专项表

检查内容

备注

1是否建立货运运输源头管理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2是否建立道路运输劝导站;是否安排专人值守;




3是否对进出场车辆开展称重登记;




4是否对进场车辆驾驶人员证件、车辆证件进行查验;




5是否开展道路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宣传;




6是否满足安全条件进出场放行;




检查企业项目: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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