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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9230506G/2023-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住房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18 [ 发布日期 ] 2023-01-29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申办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批复

日期: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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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1-29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同意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申办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批复

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办房地产开发资质的请示》及其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54号令)、《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关于做好重庆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开发〔202240号)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发放《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公司名称: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巧云;注册资本:贰亿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公司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鱼田堡高新技术产业园;资质等级:二级,有效期:3年。

二、你公司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

三、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你公司应向我委申办资质检验手续。不按规定申请检验资质等级的,我委将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仍不办理的,依法注销开发企业资质。

四、我局将对你公司进行日常不定期监督检查。如果发现达不到原资质条件的,按资质标准重新核定或不再核发资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失信,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对资质予以限制;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资质证书。

希望你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管理,严格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搞好项目建设。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早日开展工作。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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