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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9230506G/2022-0004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21 [ 发布日期 ] 2022-01-24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燃气油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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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1-24

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切实有效抓好当前及全国两会期间燃油气安全事故防范工作,按照区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油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万盛经信发〔2022〕4号)要求,现将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燃气油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局属各单位及各科室、各项目参建单位和有关企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抓好抓实燃气油气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清醒、高度警惕、高度重视、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燃气油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督促企业落实燃气油气安全管理责任,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二、排查整治范围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从事城镇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醇基燃料使用、储存等环节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有关企业和场所。

三、重点检查内容

各项目参建单位工地食堂、有关用气场所在使用(储存)城镇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醇基燃料等环节,是否存在燃气管道私拉乱接、锈蚀、漏气、软管老化破损、燃气使用环境不达标、燃烧器具超年限使用、燃气安全装置安装使用不规范(含缺失或失效)、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用气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等情况;是否存在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安全间距不足等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2月20日)。各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牵头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对照检查内容,立即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迅速整改消除,并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备查。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站结合岁末年初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同步开展在建项目全覆盖检查。物业管理中心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开展城镇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使用环节隐患排查治理。

(二)督促整治阶段(2022年2月21日至3月20日)。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站根据排查发现隐患,跟踪督促工程项目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到隐患闭环管理。

(三)抽查督查阶段(2022年3月21日至4月10日)。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站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对各项目落实燃气油气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抽查全面排查阶段安全站检查发现问题的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局属各单位及各科室、各项目参建单位和有关企业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燃气油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技防物防。《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各涉及用气在建工程项目于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当前已放假停工项目,春节复工前完成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该项内容将设置为节后复工前置条件。

(三)强化应急值守,加强信息报送。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站要做督促各项目施工单位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遇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并及时按规定上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梳理总结,并于2022年4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区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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