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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9230506G/2022-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住房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23 [ 发布日期 ] 2022-01-05

关于印发《2022年春节期间建筑工地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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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1-05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2年春节期间建筑工地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站、所,在建项目参建各方,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按照《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万盛经开办发〔2021〕7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22年春节期间建筑工地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3日

    (主动公开)

2022年春节期间建筑工地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建筑工地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区住建局成立2022年春节期间建筑工地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梁正恒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余波,副局长阮飞,局党委委员王维任副组长。局各职能科室站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站,具体工作由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站负责开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2022年春节期间建筑工地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具体负责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传达部署、宣传教育、执法检查等工作,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加强内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工作,组织好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等工作。

(二)各项目参建单位职责。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宣传教育;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要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提前落实到位,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设施或水源,落实可燃物清理、覆盖、浇湿阻燃工作;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工地内及其周边的巡查,对违规燃放者要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要及时报警;要安排领导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值班,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整治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各项目参建单位要结合本工作方案和工地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措施,按照《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和区管委会划定的禁限放区域以及“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要求,开展集中教育、发放宣传材料、张贴警示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突出对“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等知识宣传;同时,要通过在工地大门外、施工围挡或周边围墙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周围居民宣传。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站要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开展建筑工地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并在2022年1月15日 “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开展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集中统一宣传活动,为实现春节期间禁限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22年1月31至2月15日)。在2022年1月31日(除夕)、2月1日(正月初一)、5日(正月初五)、15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督促各项目参建单位组织工地留守人员加强工地及周边巡查守护,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管理阶段(2022年2月16日后)。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围绕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隐患排查,化解安全风险。局属有关科室、站、所要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大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力度。安管站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做到安全隐患 “发现即整改、整改即落实、落实有复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强化应急值守,加强信息报送。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站要做好应急值守,督促各项目施工单位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遇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并及时按规定上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梳理总结,并于2022年2月17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区燃管办。

附件:2022年春节燃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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