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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9230506G/2021-0036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住房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01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治理 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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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2-01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巩固深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十条措施”,有效防控危险化学品导致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关于开展202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渝建安发〔2021〕86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摸清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源,提升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能力,完善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控危险化学品引发建筑生产安全事故。
    二、治理时间和方式
    专项治理工作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4日结束。
    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站要结合实际,立即开展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一是督促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认真开展施工现场危化品安全管理隐患自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源,要进行重点管控,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消除。二是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发现危化品安全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压实项目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建立危化品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对照整改、及时销项。三是对施工现场存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严格依法查处。
    三、治理内容
    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站应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安委〔2016〕7号),对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一)施工现场焊接使用的乙炔、氧气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火灾或爆炸事故隐患的;
    (二)施工现场油漆稀释剂涉及的丙酮、乙醇等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火灾、爆炸或中毒事故隐患的;
    (三)施工现场其他危险化学品(柴油、醇基燃料、液化气等)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立即开展自查。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切实增强对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对照治理内容,扎实开展施工现场危化品安全管理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二)严格监督执法,确保工作实效。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站在专项治理中发现存在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责令立即整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或整改不力的,要一律责令停工整改,依法进行处罚,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彻底消除。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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