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重庆市万盛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领域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法律服务等工作,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及建议意见。
2.负责建设项目的统筹执法工作,受理建筑工程违反建筑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投诉,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3.负责对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建设市场各方主体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建筑执法统计工作。
4.负责行使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
5.指导各镇(街道)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承办机关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
7.承担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执法管理统计上报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数14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93万元。收入预算较2021年增加147.9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21年增加147.93 万元。本单位无上年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以往年度未独立核算,并入主管部门进行管理。2022年起,根据“三定”方案机构设置,按照预算管理体化改革要求,实行预决算信息公开。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47.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7.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147.9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21年增加147.93 万元。本单位无上年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以往年度未独立核算,并入主管部门进行管理。2022年起,根据“三定”方案机构设置,按照预算管理体化改革要求,实行预决算信息公开。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93万元,比2021年增加147.9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要求,本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调整预算结构。其中:基本支出147.93万元,比2021年增147.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本单位无上年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以往年度未独立核算,并入主管部门进行管理。2022年起,根据“三定”方案机构设置,按照预算管理体化改革要求,实行预决算信息公开。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5.58万元,比2021年增加35.5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要求,本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调整预算结构。本单位无上年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以往年度未独立核算,并入主管部门进行管理。2022年起,根据“三定”方案机构设置,按照预算管理体化改革要求,实行预决算信息公开。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故无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玫 联系方式:023-48272101
附表: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及单位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