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协助制定城市提升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拟定相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
2.负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推进城市提 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市提升前期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实施城市
提升项目建设。
3.负责协助拟定城市人居环境改善相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4.贯彻执行勘察设计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规章,协助拟订勘 察设计行业发展、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 的资质资格管理。
5.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管理,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6.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城市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指导城市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承担绿色建筑、绿色住宅生态小区和绿色建材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
7.指导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8.承担建筑产业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工作,推动实施智能建造,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广装配式建筑,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57.86万元,支出总计157.8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6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2023年临聘人员劳务费支出从局机关调整到本单位单独核算。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57.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6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2023年临聘人员劳务费支出从局机关调整到本单位单独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86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57.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6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2023年临聘人员劳务费支出从局机关调整到本单位单独核算。其中:基本支出122.86万元,占77.8%;项目支出35万元,占22.2%;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入和支出平衡,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7.8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16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2023年临聘人员劳务费支出从局机关调整到本单位单独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6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2023年临聘人员劳务费支出从局机关调整到本单位单独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4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干部死亡抚恤。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6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2023年临聘人员劳务费支出从局机关调整到本单位单独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4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干部死亡抚恤。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平衡,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2万元,占1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6万元,增长41.0%,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干部死亡抚恤。
(2)卫生健康支出5.32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126.12万元,占7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9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5.22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8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等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6万元,下降28.0%,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水、电、气、日常办公费、商品和服务等日常公用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万元,下降89.0%,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用车划转至保障房管理中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用车划转至保障房管理中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单位检查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3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8.6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8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对干部职工的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伙食团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35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7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