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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9230506G/2023-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住房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18 [ 发布日期 ] 2023-01-19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重庆黑山医疗养护有限公司申办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批复(万盛经开住建发〔2023〕3号)

日期: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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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1-19

万盛经开住建发〔20233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同意重庆黑山医疗养护有限公司申办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批复

重庆黑山医疗养护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办房地产开发资质的请示》及其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54号令)、《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关于做好重庆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开发〔202240号)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发放《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公司名称:重庆黑山医疗养护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勇;注册资本:8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黑山镇北门村八角;资质等级:二级,有效期:3年。

二、你公司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

三、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你公司应向我委申办资质检验手续。不按规定申请检验资质等级的,我委将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仍不办理的,依法注销开发企业资质。

四、我局将对你公司进行日常不定期监督检查。如果发现达不到原资质条件的,按资质标准重新核定或不再核发资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失信,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对资质予以限制;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资质证书。

希望你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管理,严格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搞好项目建设。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早日开展工作。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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