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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性住房申请与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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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2-18


根据《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盛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万盛府发〔2008〕66号)和《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调整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线标准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17〕64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万盛经开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障范围

(一)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双困家庭);

(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申请条件

(一)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2.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 申请家庭取得我区非农业人口,且在本区实际生活居住满1年。

(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840元;

2.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 申请家庭取得我区非农业人口,且在本区实际生活居住满1年。

三、申请程序及应提交资料

申请住房保障家庭,由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分别持下列资料向户口所在地镇、街道提出:

(一)万盛经开区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属于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持万盛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万盛经开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属于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家庭对象的,提供所在单位工资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单位的由聘用单位出具工资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单位又无聘用单位的,由镇、街道经调查核实后,出具无收入证明;

(三)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四)申请家庭成员现住房情况证明;

1. 产权属自有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2. 租赁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房的,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3. 无房户由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供无房的相关证明;

4. 租赁私房的,提供与房主签订的私房租赁合同及房主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5. 属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的,由镇、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四、审核

(一)初审

由申请人所在地镇、街道办公室住房保障评议小组查验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对符合住房困难保障家庭条件的对象,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对申请家庭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在申请人居住地范围内进行为期15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提出审核意见,将审核意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负责审核的镇、街人民政府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诉。

(二)复审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民政、财政、公安、工商、人力社保、公积金、财政等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户口、人口、住房、家庭收入、企业注册、个税缴纳、社保缴纳、车辆登记、财政供养人员、公积金缴存等信息情况进行复审,并于收到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对复审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由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委托镇、街人民政府在申请人居住地范围进行为期15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同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在复审过程中如有违反扫黑除恶的12条规定,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人的入住资格。

五、保障方式及标准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的能力。 

(一)实物配租。

1. 符合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有房源的情况下,通过实物配租进行保障。

计算方式:家庭保障建筑面积=人均保障使用面积11平方米-人均自有私房(含租公房)建筑面积×家庭保障人数

(二)租金补贴。

1. 符合保障条件的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每人保障建筑面积15平方米计算,在计算时应扣除原有住房建筑面积,补贴金额按每平方米10元计算。

计算方式为:月租金补贴金额=每平方米补贴标准10元×(保障使用面积11平方米-原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补贴人数。

2. 符合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每人建筑面积15平方米计算,在计算时应扣除原有住房建筑面积,补贴金额按每平方米8元计算。

计算方式为:月租金补贴金额=每平方米补贴标准8元×(保障使用面积11平方米-原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补贴人数。




                                              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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