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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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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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镇人民政府:
为动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按照市住建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渝建村镇〔2023〕55号)文件要求,根据你镇计划申报情况,现将2024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下达(详见附件),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确保2024年6月底前全部开工,2024年12月底前全部竣工。
二、请你们按照住建、财政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万盛经开住建发〔2021〕77号)要求,扎实做好申请评议、审核审批、施工过程管理、补助资金管理、档案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政策执行公开、透明。
三、要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前提下,采取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租赁闲置农房、投亲靠友等方式,及时妥善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在危房改造期间的住房安全。
附件:2024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表
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表
序号 |
乡镇 |
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户) |
小计 | ||
C级 |
D级 |
无房户 | |||
1 |
金桥镇 |
0 |
1 |
0 |
1 |
合计(户) |
0 |
1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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