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四举措”保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
日期: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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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8-29

一是强化监督交底,明确责任义务。在项目开工前,编制保障农民工工资监督交底细则,召集建设、监理、总包、分包及作业班组开展监督交底,强调工资支付形式,支付周期,支付主体责任,今年上半年共开展监督交底11次。
二是强化学习教育,狠抓工作落实。组织在建项目参建单位100余人次集中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强调责任落实。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代发制度》《劳务实名制用工管理制度》等制度,及时督促总包单位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督总包及分包单位对劳务用工进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农民工发名册,提交农民工工资表,按月支付工资。
四是强化监督制约,公示维权信息。项目开工前,在工程项目主要出入口设置“农民工工资维权公示牌”,公开建设、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劳资专员联系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公开行业主管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劳动仲裁机构等部门的投诉电话,及时处理工资投诉案件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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