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备案办事指南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备案办事指南
一、设置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3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发办〔2018〕33号)、《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重庆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
二、免于审查范围
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通知》(渝建勘设〔2020〕20号)规定,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对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涉及高切坡、深基坑、高填方的除外)不再强制要求开展施工图审查。
三、审查要求
重点审查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人防工程防护安全、绿建节能标准的内容。
四、申请资料
1.重庆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送审表备案登记表(原件3份,电子件1份)。
2.投资主管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核准书或投资备案证(复印件1份)。
3.规划部门方案设计审查意见及附图(复印件1份)。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步设计批复(复印件1份,限政府投资项目)。
5.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1份)。
6.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件3套)。
7.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原件1套,)。
8.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审查合同(复印件各1
份)。
9.建设、勘察、设计三方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及质量责任书(原件各1份)。
五、提交材料格式
审查合格书及附件材料均应采用《重庆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规定格式,由审查机构提供。备案登记表可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行政审批大厅领取或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下载(网址htp://ww.cqjsxx.com)。扫描件均为A4纸张幅面PDF格式,电子件为原程序产生可读文件。
以上合格书和各表均应按要求签章并应提供原件。
六、办理程序及时限
1.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区建设局窗口受理登记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分送至消防、人防等部门。
2.施工图审查备案1个工作日,各并联审批部门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后,消防部门提供《消防设计审核确认书》,人防部门提供《人防设计审查确认书》。
3.各并联审批部门一致确认通过的,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
七、咨询途径
1.电话咨询:023—48277599。
2.现场咨询: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行政审批中心窗口。
八、监督投诉渠道
023-48271281。
九、办公地址和时间
1.办事大厅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2.办事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在,09:00—12:00,14:00—18:00。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