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村镇建设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万盛经开住建发〔2020〕110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村镇建设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按照《重庆市住建委关于开展村镇建设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函》(渝建函〔2020〕1023号)工作安排,进一步深化拓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查找和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就开展村镇建设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工作重要论述,把深化拓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点面结合,着力发现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重点
自查自纠的工作范围为2017年以来享受过市级以上补助资金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如下:一是“吃拿卡要”的问题,重点整治镇村干部办理群众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补助无故拖延、收受索要“好处费”等问题。二是紧盯推进特色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作风问题,重点整治相关项目验收审核把关不严、编造虚假资料套取财政绩效奖补资金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
各镇于11月3日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安排布置,落实专人开展集中自查自纠,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采取公开接访、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形式查找问题,对社情民意、信访反映、巡视巡察、审计检查、调研研究等发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各镇于11月23日前要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总结,形成阶段性工作报告和问题清单,并报送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于短时间内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步解决。区住建局将会同区纪工委纪检监察组对各镇村镇建设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自查自纠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自查自纠工作要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区分不同情况,依规依纪依法运用“四种形态”妥善处理,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举一反三及时整改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多措并举堵塞漏洞、补齐短板。要将自查自纠工作与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治理及“回头看”等工作有机结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整改成效提升工作水平。
附件:村镇建设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
村镇建设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 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
问题清单 |
措施清单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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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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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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