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煤电化基地建设(能源二路项目)初步设计预审意见书









万盛经开住建发〔2020〕108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重庆煤电化基地建设(能源二路项目)
初步设计预审意见书
重庆市万盛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重庆迪赛因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煤电化基地建设(能源二路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报件资料已收悉。按照相关要求,我局组织了专家评审,根据评审小组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规模、功能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重庆煤电化基地建设(能源二路项目),位于万盛经开区煤电化产业园区。本项目包含2条道路,道路分为能源二路、连接道,2条道路全长892.597米,设计车速30km/h;工程总投资约2351万元。
二、下阶段设计按以下意见修改和完善
下阶段设计须认真吸纳和执行《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一)道路
1. 总说明中依据应采用《重庆市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并核实相关规范的时效性;
2. 补充上阶段审查意见及执行情况;
3. 补充高边坡专项设计审查情况、论证意见纪要及函件;
4.交通量预测过于简单,仅对设计道路进行了交通量及服务水平进行了论证,起终点相交道路均为次干路,仍采用B2类管制,缺乏交通量预测支撑,应完善路网现状交通调查及预测,合理确定交叉口分类及控制措施;
5. 建议优化本道路纵断面设计,道路起点段纵坡较琐碎,应优化纵断面设计:
(1)将SJD1边坡点迁移至K0+300附近,同时取消SJD2边坡点,合理优化本道路纵断面;
(2)应复核道路终点段2.17%纵坡,本路段应以现状南北大道的路拱横坡进行顺延设计;
6.车行道路面结构基层采用两层25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是否偏厚(请提供计算书),18t重型震荡压路机压实厚度不超过20cm,水稳层的施工中是否考虑的是分四层分别压实修筑水稳层;
7. 建议将人行道基础修改为C20无砂大孔混凝土;
8.本项目根据地勘报告进行了软基换填与抛石挤淤两种软基处置方式,但说明中重点论述的是软基换填的处置方式,而说明中“5.8.5土石方情况”中仅采用了抛石挤淤单一处置方式;与“特殊路基处理平面图(图号:L/C-23)”以及工程数量表均无法对应,应核实修改;
(二)桥梁
1.设计采用的地勘报告必须经审查合格,请落实,并在采用的地勘报告后备注“已通过审查”;
2.采用的技术规范中应补充《重庆市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
3.人群荷载取值错误,应按规范计算取值。两座桥梁规模分别为中桥和小桥,其设计使用年限不应都取100年,请按规范规定修改;
4. 5.7章节内容与本项目无适应性;
5.请补充上阶段审查意见及执行情况、桥梁方案比选、桥梁结构计算模型以及主要计算成果、抗震专项设计以及桥梁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结论及批复等相关附件;
6.请按《重庆市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关于城市桥梁的初设编制规定修改、补充和完善总说明相关内容和章节;
7.根据防撞护栏设计图纸,其防撞等级不能达到SB级,应修改;
8.香树沟中桥0号台位于河道转弯处,部分台身已侵入河道范围且承台裸露在外,对河道行洪极为不利,台身也将长期遭受河水冲刷,建议调整桥跨或将桥位适当向起点方向偏移;
9.按地勘报告要求明确“对桩基逐桩进行桩底以下3D或5m是否存在软弱层或破碎带的检测”;
(三)岩土
1.补充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和《重庆市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17年版)作为勘察依据;
2. 校核水文和地下水条件,完善地下水补径排条件;
3.补充分析路桥接驳过渡带桥台和路堤的变形差异特征及建议处理措施;
4. 补充跨河桥水文资料、河床冲刷情况及河床物质组成评价;
5. 补充桥址的适宜性和桥台、岸坡的稳定性评价;
6. 补充边坡工程部分专项设计内容;
7. K0+070~K0+220段最大岩质路堑边坡高度为27m,需要补充超限高边坡支护方案可行性评估报告意见;
(四)市政给排水
1.应按《重庆市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要求补充:上阶段审查意见执行情况;
2. 按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要求,是否需要增加海绵城市设计内容;
3.应明确设计范围,“综合管网平面布置图、综合管网横断面图”中有给水管道,设计中应补充给水管道相关设计内容;
4.应按《重庆市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要求:复核雨水排水出口的可靠性、明确雨水出水口与接纳水体设计洪水位高程关系,应满足防洪要求;
5. 设计中雨污水管道均设于车行道上,建议设于人行道上;
6.应按《重庆市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要求补充:雨水管道汇水面积图、污水管道服务面积图;
(五)消防
请按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道路每隔120米配置一个消火栓。
三、其他
(一)施工图设计须认真研究并执行《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涉及规划、消防、环保、供电、排污、排水等其他方面的意见,请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一并予以落实。
(二)本《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预审意见书》不作为正式的法定文件。你单位应在完善相关前期要件后,及时办理正式的初步设计批复。
此复
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1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印发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