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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消防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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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9-04


万盛经开住建发〔202090


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关于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消防

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物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关于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消防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91

    (此件主动公开)


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消防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物业管理领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落实全区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我局物业管理中心按照《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GA1283—2015)、《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2019版)》等法律法规要求,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高层消防安全相关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

(一)畅通消防车道。

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消防车道、消防车操作场地、消防设施设置明显标识和禁止占用提醒。

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人流干道、消防通道等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配合推进重点区域消防车道智能化改造。

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检查发现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要书面向物业所在消防救援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二)排查用电用气。

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落实日常管理责任,按用电用气相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加大排查力度,对发现敷设不规范的或老旧破损的,属于物业服务企业职责的,要限时整改,对属于供电、供气企业职责的要及时书面告知。

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大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缆井道防火分隔设施检查力度,防火分隔设施被破坏的,要立即恢复。

4.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发现、制止无效的要及时书面报告供电供气部门。

5.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管理,严禁在楼梯、入户大堂等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为有需要的物业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提供便利。

各物业企业需于每月20日前提交《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层建筑消防整治工作台账》和附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至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中心处。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91


(联系人:韩 波;联系电话:48272660;邮箱:48305294@qq.com

附件1


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层建筑消防整治工作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报送人:                       联系方式:                          时间: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企业

项目名称

消防存在隐患情况

消防隐患整改情况

消防档案是否完备(A:消防系统日常巡查记录;B:消防系统维护保养记录;C:火灾隐患及整改措施记录等)

消防通道畅通情况(A:畅通;B:不畅通并说明位置和原因)

整治消防车道次数/月(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规行为予以劝阻)

整治用电用气隐患次数/

整治可燃雨棚和防盗网次数/

日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示火灾隐患次数/

消防演练次数/

整改情况





































































































































合计: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9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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