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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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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住建发〔202092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区属施工企业、区内在建项目参建各方,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研究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精神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建质安〔202029号)等相关文件及会议要求,全面整治工程质量检测领域有关问题,进一步规范全区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和检测行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整顿行业违规检测行为为主线,坚持“企业自查、政府督查、重点整治、依法查处”的工作方针,在全区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工程质量检测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公信力,维护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全面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

二、组织领导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强化工作领导和组织保障,负责统筹推进行动开展;局党组书记、局长梁正恒任组长,副局长覃杰、调研员陈继纯任副组长,消防科、建管科、安全站、执法队、质量服务中心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服务中心,牵头负责行动日常具体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日起至913日)

全区在建和近三年内完工的房屋市政工程以项目为单位,由建设单位立即组织检测、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对本项目检测报告、检测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全面自查。填写自查情况表(见附件),于913日前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后报送我局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发现检测结果存疑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另行委托检测机构重新检测,经检测存在质量问题的应立即组织整改,直至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相关整改情况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我局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专项整治期间,各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涉及本项目检测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的核实、处理、澄清等工作,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我局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二)监督抽查(915日起)

2020915-20201015日,我局将对所监管的在建和近三年内完工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组织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书面责令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20201015日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对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区县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担当,坚持“以案促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自查整改。要充分认识到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有关问题对工程质量的极端危害性和破坏力,以及全面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实抓细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从严查处,曝光典型

进一步压实建设、检测、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量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对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建设、检测、施工、监理等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及时向社会通报处理结果,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三)压实责任,强化监督

各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责任,强化对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等单位的全方位质量管控,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充分运用合同履约等手段,督促参建各方切实履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共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大力提升工程品质。我局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


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检测违法违规线索举报电话:023-48260869

附件:《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建设单位组织自查情况表》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91

(联系人李尤福联系电话:023-48260869电子邮箱532060981@qq.com)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9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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