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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2100Q/2024-00134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4〕47号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6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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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3-29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24年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4326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相关要求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有效提升全区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事故灾害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以除险固安为工作导向,着眼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故、地质灾害“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总体目标,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固本强基推进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监管体系,压实安全责任。

1.压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严格执行《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直接领导责任。坚持清单化履职,迭代更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 2024 年度重点任务清单,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重点,强化重要时段、重要节点、重大问题、重大险情履职调度。

2.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科室(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责任。加强与镇街的联系沟通、指导督促,确保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安全工作属地监管职责具体到人、明确到岗,层层压实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3.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职责。深化“日周月”隐患排查,分级制定清单,严格排查整治。全面推广落实“一线责任制”,按照全员、全过程、全岗位要求,全面推行岗位风险清单、职责清单、操作卡、应急处置卡“两单、两卡”制度,确保“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

4.压实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发挥地质灾害防治和森林火灾预防牵头部门作用,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防治责任机制。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明确各级网格员职责,督促指导认真履职。

(二)加强源头管控,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5.严格规划源头安全准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中重大风险源头管控,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格开展安全控制线内项目审批和管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城市安全布局,完善城市公共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6.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一是做好隐患排查,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全覆盖,要结合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情况,加强地灾隐患综合遥感识别。二是做好隐患处置,强化对发现的疑似隐患点和已有隐患点变形区域以及学校、场镇、居民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巡查,分析研判隐患点变形发展趋势,及时有效处置灾险情。三是做好国债项目实施,清单化打表推进,确保2024年年底全面完工。

7.强化森林火灾预防。一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健全“一长三员”基层管护体系,落实森林防火“十户联防”机制。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开展常态化合作,会同应急、公安和气象等部门探索建设“防灭查”一体化机制。三是完善智慧防火综合管理平台功能,全面录入人防、物防、技防和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数据。全面运行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开展无人机森林防火巡护。四是全力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新建森林防火标准检查站11个、森林消防水池25个。

8.持续做好打击非法采矿。督促矿山企业按照规定编制开发利用方案,设置采矿权标识牌,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公示年度开采信息,主动防止越界采矿。发挥好日常巡查、实地核查、遥感监测等各类监管措施,巩固打击非法采矿长效机制,做到及时发现,严厉查处无证采矿、越界采矿违法行为。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以工程项目建设、生态修复、地灾治理和道路修建或界外排危整治等为名实施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健康有序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9.加强外业施工项目安全监管。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为总体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规范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严格要求施工企业落实“两单两卡”、强化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等工作。不断规范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农村土地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国有和农村土地征收项目房屋拆除等工程领域安全生产。

10.强化地勘、测绘等外业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地勘、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托勘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重点围绕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强检查。对安全生产失信的地勘、测绘等单位纳入信用信息管理,促进地勘、测绘行业加强安全生产。

11.强化单位内部综合安全监管。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加强单位内部日常安全管理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围绕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聚焦高风险问题,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对问题隐患清单化管理,闭环整治,定期盘点销号。

(三)严格规范执法,健全闭环监管机制。

12.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规范执法行为。严禁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干预行政执法和事故查处。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强化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责问责。

13.加大执法力度。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制定并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及时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迅速调查核实,依法果断处置,第一时间予以制止,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14.强化联动执法。对于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特别是应急主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和沟通联络,加强安全治理协调联动。发现涉嫌犯罪问题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自然资源执法与监管衔接配合,在执法工作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及时移送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监管,形成监管和执法工作合力,共同服务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15.完善举报奖励和诚信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资金,鼓励企业实施内部举报奖励。加强行业安全诚信管理,强化激励约束,定期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企业实施警示曝光和诚信制约。

(四)着眼三年行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

16.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立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建立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长效机制。结合规划自然资源领域特点,加强安全风险评估,持续深入摸排查清建设施工项目重大风险隐患点,集中力量消除风险隐患,全力实现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

17.持续加强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严格实施“一案一策”清单化整治,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8.用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聚焦地质灾害防范、森林火灾预防、矿产资源勘查和利用保护监管、外业施工项目、地质勘查和测绘生产以及林业生产经营等领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台账,坚持清单管理和闭环整改,健全完善“自查、自报、自改”的除险固安机制,“真查、真报、真改”的核查督查机制,“快警、快控、快处”的问题预警机制。迭代优化“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报送机制,推动形成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有效化解风险的良性循环。

(五)夯实基层保障,提升安全素质。

19.强化宣传培训演练。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要求,加强安全宣传培训和舆论引导,营造安全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深化开展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创新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强化重要节点、重要时段安全宣传。加大培训力度,将风险隐患判定标准、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作为培训内容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相关业务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风险、紧急避险等相关知识普及力度。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演练活动,切实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推动国有林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提质增效。

20.严格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汛期应督促各驻守地质队做好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准备,一旦发生灾险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开展应急处置,科学划定危险区,紧急撤离危险区群众,最大程度减少灾害发生、降低灾害损失。加强与公安、应急、气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强化应急联动和快速反应

21.强化信息报送时效。按照“首报快速、核报准确、续报及时、终报全面”的原则,及时报送突发事件已掌握的时间、地点、事件简况、损失或受损、原因等(事发后30分钟内电话首报),后续报清事件的信息来源、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类型、规模、成因、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举措、联系人和事件现场照片、视频等关键要素信息(1小时内书面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确保信息上传下达。

22.强化目标考核。贯彻落实区安委会、区减灾委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考核办法,围绕目标狠抓工作落实,严控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严防已落实监测措施的地质灾害点(含已纳入监测的和已发生灾害险情的地质灾害点)发生亡人事件,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故,森林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

三、工作要求

局各科室(单位)要按照“三必须”原则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要求和任务分解,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同时,要强化技术支撑,发挥中介机构、专家对行业领域的安全技术服务支撑作用,在重要节点和特殊敏感时期,开展风险研判和安全检查,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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