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鱼子村万家山林场与恒熙苗木种植园修建农业设施用房拟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1〕167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鱼子村万家山林场与恒熙苗木种植园: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鱼子村万家山林场与恒熙苗木种植园修建农业设施用房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的申请已收悉,经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核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占用万盛经开区黑山镇鱼子村万家山林场集体林地0.0347公顷,消耗林木蓄积2立方米。该林地用于修建农业设施用房临时用地。
二、占用期限:2021年12月10日至2023年12月9日止。
三、占用期间,注意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因施工引发森林火灾。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尽量不砍或少砍林木,如确需采伐,应先办理林木采伐证。
五、严禁超面积占用林地,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持原生植被,保护好现有生态环境。
六、按有关规定,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0940元。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