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重庆杰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用房拟占用林地的批复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1〕165号
重庆杰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重庆杰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用房的申请已收悉,经我局指派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万盛经开区丛林镇海孔村修建管理用房、晾晒坝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其中管理用房占集体林地0.0220公顷,晾晒坝占周家院社集体林地0.0318公顷,共计占用丛林镇海孔村3社、31社林地0.0538公顷,消耗林木蓄积0.3立方米。
二、在施工过程中,请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有关要求,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禁超面积和范围占用林地,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持原生植被,保护好现有生态环境。
四、施工前,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该区域为松材线虫病发生区,采伐后的马尾松按照疫木相关管理规定处置。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