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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2100Q/2022-00661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2﹞142 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25 [ 发布日期 ] 2022-05-25

关于渝南循环经济项目临时加工场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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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5-25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2142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渝南循环经济项目临时加工场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万盛区鸿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委托重庆佳坤土地规划有限公司编制的渝南循环经济项目临时加工场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方案》)收悉,我局已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现将审查意见通知如下:

、该方案》符合《土地复垦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复垦方案和工程设计较为合理,内容齐全,符合复垦要求,同意你单位按此复垦方案和工程设计依法实施。

二、你单位应将方案所列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并按方案所列动态投资总额在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中项目动工前一个月内一次性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三、你单位若终止使用该临时用地应当依据方案进行土地复垦规划设计并报我局备案后实施土地复垦。若你单位未实施复垦,或者复垦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由我局按程序使用你单位预存的土地复垦费用代为开展土地复垦

特此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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