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1.根据国家和市下达的集体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负责组织实施万盛经开区管理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具体事务工作(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除外)。负责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完成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及其房屋拆迁任务;按照市级部门下达的房屋征收计划和区管委会下达的征收决定,负责万盛经开区管理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完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任务。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市、区关于土地房屋征收法律法规、政策,做好宣传、解释和培训工作。
3.负责做好本区域相关配套政策起草、制定、宣传、培训工作。
4.负责土地房屋征收涉及相关文书、表册、协议和政策宣传资料等的统一规范工作。
5.负责做好集体土地征收报批的前期工作。负责做好管委会对征收项目下达征收决定的前期工作,并组织各单位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各征收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制定。
6.负责组织开展动员会议、调查登记、公告公示、数据确认、结果认定、价值评估、文书送达、协议签订、兑现补偿、腾空验收、交房交地和房屋拆除等工作;负责代拟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各类公文,并负责送达工作。
7.负责房屋拆除单位和拆迁人员的资质审查,组织对被征收房屋及其构(附)着物进行拆除,并履行检查督促有关房屋拆迁单位安全拆除职责。
8.负责安置房的建设、分房、管理等工作。负责产权调换房的监管、分房等工作。
9.负责设立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并专项存储和管理使用,按规定计提和使用征地拆迁工作经费;负责做好征收补偿安置涉及的相关费用的测算、收取、代缴、拨付和审核兑现工作;负责对补偿安置资金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配合审计机关对项目征收补偿资金的审计。
10.负责做好矛盾纠纷调解、信访案件答复、行政协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并配合做好司法强制执行。
11.负责对土地房屋征收档案的搜集整理、立卷归档及其管理和使用,做好档案资料的数据化、信息化建设;按工作管理要求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报表的统计、上报;负责征地实施备案和征地信息公开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按照三定方案,本单位未设置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6.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2023年减少19.1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23年减少19.1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6.0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2.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19.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8.4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04万元,比2023年减少1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4万元,比2023年减少18.4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数量减少,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8万元,比2023年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目等相应支出减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临聘人员劳务报酬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2024年新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教育收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收费。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对应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是根据国家、市及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要求,结合职责及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对应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周俊成 联系方式:023-48292161
附表: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24单位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