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1. 根据国家和市下达的集体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负责组织实施万盛经开区管理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具体事务工作(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除外)。负责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完成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及其房屋拆迁任务;按照市级部门下达的房屋征收计划和区管委会下达的征收决定,负责万盛经开区管理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完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任务。
2.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市、区关于土地房屋征收法律法规、政策,做好宣传、解释和培训工作。
3.负责做好本区域相关配套政策起草、制定、宣传、培训工作。
4. 负责土地房屋征收涉及相关文书、表册、协议和政策宣传资料等的统一规范工作。
5.负责做好集体土地征收报批的前期工作。负责做好管委会对征收项目下达征收决定的前期工作,并组织各单位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各征收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制定。
6.负责组织开展动员会议、调查登记、公告公示、数据确认、结果认定、价值评估、文书送达、协议签订、兑现补偿、腾空验收、交房交地和房屋拆除等工作;负责代拟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各类公文,并负责送达工作。
7.负责房屋拆除单位和拆迁人员的资质审查,组织对被征收房屋及其构(附)着物进行拆除,并履行检查督促有关房屋拆迁单位安全拆除职责。
8.负责安置房的建设、分房、管理等工作。负责产权调换房的监管、分房等工作。
9.负责设立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并专项存储和管理使用,按规定计提和使用征地拆迁工作经费;负责做好征收补偿安置涉及的相关费用的测算、收取、代缴、拨付和审核兑现工作;负责对补偿安置资金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配合审计机关对项目征收补偿资金的审计。
10.负责做好矛盾纠纷调解、信访案件答复、行政协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并配合做好司法强制执行。
11.负责对土地房屋征收档案的搜集整理、立卷归档及其管理和使用,做好档案资料的数据化、信息化建设;按工作管理要求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报表的统计、上报;负责征地实施备案和征地信息公开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无下级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8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18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预算较2021年减少67.3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在编人数变动,相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7.3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87.18万元,其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8.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67.3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在编人数变动,相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55.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7.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8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18万元,比2021年减少6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8万元,比2021年增加减少67.3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在编人数变动,相应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4.32万元,工资和福利支出减少52.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20万元,比2021年增加0.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接待费0.20万元,比2021年增加0.20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公务接待费由局机关统筹,现实行一体化管理,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邓佩娥 联系方式:023- 48274489
附件:万盛经开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及单位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