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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2100Q/2025-0009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31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度决算说明

日期: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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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0-31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国土空间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承担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贯彻落实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贯彻相关林业产业市级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规划自然资源领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规划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相应的国际公约履约工作;督促和指导镇街履行规划和自然资源属地管理职责;负责机关、下属单位党群工作;完成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是管委会内设机构,内设8个机构科室: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规划科(交通规划科)、建筑市政规划科(万盛经开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村镇规划科(文化风貌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林业资源管理科、法规督查科(执法科)。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865.24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576.48万元,增长106.7%,主要原因是土地成本支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等支出增加。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8865.24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4576.48万元,增长106.7%,主要原因是土地成本支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等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65.24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8865.2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576.48万元,增长106.7%,主要原因是土地成本支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等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36.13万元,占6.1%;项目支出8329.11万元,占94.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865.2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76.48万元,增长106.7%。主要原因是土地成本支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等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95.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66.80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等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3.45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增发国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等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5.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66.80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等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3.45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增发国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等项目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04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7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政策调整,清算补交上年度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35.92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3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532.26万元,占1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0.26万元,增长758.5%,主要原因是林业资源管理项目资金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33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0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减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费用。

5)农林水支出2788.44万元,占5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9.33万元,增长71.2%,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道路、防火阻隔带等项目资金增加。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85.27万元,占1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18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本农田和新增建设用地项目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26.83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9.68万元,占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8.32万元,下降49.3%,主要原因是将森林防火应急管理物质项目资金划转应急管理局实施。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6.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6.7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82.59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人员减少,相应人员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事业人员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9.4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30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维护、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16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109.68万元,增长6835.8%,主要原因是土地成本支出增加。本年支出4169.8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109.68万元,增长6835.8%,主要原因是土地成本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3.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32万元,增长1295.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0.98万元,增长1368.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170.9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森林防火消防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购买了森林防火消防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0.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购买了森林防火消防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9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车辆维修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50.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1万元,下降35.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7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6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06元,车均购置费24.41万元,车均维护费1.3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05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相应费用划出。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15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0.35万元,下降7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出差次数和标准,加强差旅报销审核,确保差旅支出合规合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3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0.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93.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50.2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40.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3 %。主要用于采购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土地出让评估、执法、规划业务、地质灾害治理等服务类支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6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0718.44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赵 红 梅  023-4829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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