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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88903728C/2019-0238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 成文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日期 ] 2019-11-18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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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11-1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重庆市有关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业、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房地产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推进统筹城乡建设;拟定统筹城乡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拟定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研究。

  3、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和管理;会同区财政部门筹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经区管委会批准后安排下达;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及其它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概预算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培育、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管理从业资质和执业资格,负责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管理;负责初步设计审查审批、施工图审查、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和设计优化工作;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

  5、负责建筑业(含装饰装修行业,但不包含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下同)管理,培育、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工程建设参建单位与从业资质,管理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负责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建筑节能、工程担保的管理;负责建设监理、工程合同、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保险和竣工验收的管理(不包含村镇建设);负责监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定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参与处理建筑施工安全突发事件;负责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施工准入(不包含村镇建设);指导新型建材和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推广;指导村镇建设工程管理工作。

  6、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政策的实施;管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监督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评标专家库;监督管理建设工程交易市场。

  7、负责全区住房建设和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负责行业管理,负责城镇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政策的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从业资质管理、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审批开发项目转让;负责组织实施城镇住宅区建设。

  8、履行区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全区城镇化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城镇化工作的年度计划;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指导市级中心镇和重点示范镇建设和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

  9、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审查或会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可研,并组织建设实施;指导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筑修复建设;指导城市地下管网建设。

  10、负责推进城乡建设科技进步;负责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行业信息化、建筑智能化等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成品住宅建设。

  11、负责推进建筑节能;负责建筑节能审查;管理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指导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负责推进绿色建筑工作。

  12、负责建设系统岗位培训和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城市建设档案归档与管理工作。

  13、依法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应由区(县)政府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14、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为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内设7个职能科室、5个独立核算直属事业单位,其中1个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建设局(本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站;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所;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分无机构改革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9133万元,支出总计913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00.11万元、增长59.3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经费。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13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400.11万元,增长59.3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经费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1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4.0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116.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7.74万元,增长44.4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316.42万元,占16.22%;项目支出6800.21万元,占83.7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16.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2.37万元,增长791.55%,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款未达支付条件结转下年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12.11万元,增长66.8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09.14万元,增长588.5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经费预算7709.1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4.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16.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7.74万元,增长44.4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06.74万元,增长519.6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经费支出预算6806.74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16.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2.37万元,增长791.55%,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款未达支付条件结转下年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0万元,占0.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0万元,增长0.0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4.61万元,占2.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52万元,增长62.05%,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94万元,占0.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1万元,增长10.54%,主要原因是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2200.00万元,占27.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债券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1)城乡社区支出2724.96万元,占33.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3.26万元,增长156.66%,主要原因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增加。

  (19)住房保障支出2921.12万元,占35.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8.18万元,增长3904.83%,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6.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8.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52万元,增长8.0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的社会保障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97.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3万元,减少13.96%,主要原因是节约了办公费用,减少了接待费,节约了车辆运行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劳务费、差旅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49.40万元。本年收入1,511.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1.38万元。本年支出1,061.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1.9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及市级补助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补助资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9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万元,下降29.5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7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4万元,下降44.8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2.14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6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28批次249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7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6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及差旅费、劳务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18万元,增长55.8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日常办公用电脑打印机设备及通用电器。

(四)特别说明。

公开表中如有分项数与合计数存在小数尾数差异是四舍五入收舍导致。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非税收入安排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7389.96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城乡公共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二是2018年全区大部分行政村的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发现的问题主要是项目实施不及时,存在一定的资金滞留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强项目申报进度、项目公示公告、项目决算进度等工作,建立和完善项目库,从而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发挥资金的效益。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结合本项目年初绩效指标、项目实施运行管控及年度实施情况,本项目经单位认真梳理自查,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四)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局无区内重点项目,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72100.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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