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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2100Q/2022-01125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2〕173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10 [ 发布日期 ] 2022-11-11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綦江区丛林镇永胜村红光至红岩村下龙井 “四好农村路”拟占用林地的批复

日期: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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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1-11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2173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綦江区丛林镇永胜村红光至红岩村下龙井

四好农村路”拟占用林地的批复

丛林镇永胜村村民委员会,丛林镇绿水村村民委员会,丛林镇红岩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提出的綦江区丛林镇永胜村红光至红岩村下龙井“四好农村路”项目拟占用林地的申请已收悉。按照《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稳经济保民生涉林审批工作的通知》(渝林审〔202214号)文件精神,经我局指派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占用丛林镇集体林地4.4378公顷,其中永胜村3社集体林地1.5518公顷,绿水村3社集体林地0.2831公顷,红岩村7社集体林地0.0563公顷,4社集体林地2.2119公顷,31社集体林地0.3347公顷。

二、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持植被,保护好现有生态环境严禁超面积占用林地请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有关要求,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完成后,需在半年内恢复边坡植被。

、协调处理好公路建设占用林地补偿的相关事宜。

、施工前,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该区域为松材线虫病发生区,采伐后的马尾松按照疫木相关管理规定处置。

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11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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