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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2100Q/2022-003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规划
[ 发布机构 ] 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07 [ 发布日期 ] 2022-03-07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体育路5号附3号和附2号增设电梯工程》的公示

日期: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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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3-07


体育路5号附3和附2申请增设电梯业主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根据《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该栋楼部分业主向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对体育路5号附3和附2住宅增设电梯,通过对申请资料审核及现场踏勘,拟具备增设电梯的条件。其主要内容如下:

1.体育路5号附3和附28层,2002年办理房地产权证。

2.体育路5号附3和附2总住户40户(1楼为幼儿园),同意户数39户,超过总户数的三分之二。

3.该住宅系未设置电梯老旧住宅楼,现申请增设1部电梯,具体位置详见增设电梯示意图 (本公示示意图为增设电梯效果图,电梯最终位置以部门审查会签通过为准)。

现根据《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将书面申请、增设电梯示意图、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名单及书面同意意见,进行现场公示,公开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为202237日至313日。

若你单位或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房产、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318日)将书面意见邮寄或直接提交至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若您认为是该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意见反馈期限截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规定期限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房产、身份证明材料及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本公示不能作为开工建设依据。

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万盛经开区塔山路9号(西区商务中心)

邮编:400800

联系人:刘晓冬 贾红梅

联系电话:023-48272103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37


增 设 电 梯 工 程 效 果 图


电梯安装前

电梯安装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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