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4) 51号
日期: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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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播报
日期:2024-11-13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4) 5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盛经开区盛兴路24号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23-4828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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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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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海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黑山镇南门村***社 |
500110107204JC02339 |
宗地面积:宗地面积122.05 ㎡,建筑面积:218.88㎡ |
住宅 |
登记机构: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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