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部门 >万盛发展改革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 索引号 ] 115001100093000341/2023-00057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发改发〔2023〕4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27 [ 发布日期 ] 2023-11-14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14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3-11-14

区级相关部门、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请各单位结合2022年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和工作实际,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动本单位本行业市场准入效能不断提升。现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及市级部门任务分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抓好制度落实。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机制,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修订情况,及时全面清理调整事项涉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依照法定程序同步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并做好落实衔接。要严格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所列事项及任务分工内容,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不得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加强常态化政策宣传,丰富宣传渠道和宣传形式,进一步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知晓度。

二、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落实法律法规和“三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对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夯实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放管结合并重的要求,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强化反垄断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野蛮生长、违规炒作,冲击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的规定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等,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地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工作。

三、切实提升审批效能。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全渝通办”“证照分离”,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构建“标准统一、就近交件、协同办理、一次办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网上可办和全程网办,推进办事结果就地立等可取。进一步提升电子证照的基础支撑能力,加强电子证照生成与应用,推动电子证照生成比例不断提升。

四、做好案例归集工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建立定期排查、投诉受理、核查反馈和整改督办机制,重点排查清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事项要求进行审批;市场主体违规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等各类情况,如发现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其他市场准入事项和准入隐形壁垒,应立即予以清理。要充分利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行政执法结果、“互联网+督查”等渠道开展案例归集工作,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违规事实清楚或已查实案例按程序上报区发展改革局服务业发展科,逾期未报送将视为无案例。

五、落实效能评估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试点,按照重庆市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和配套制度,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的宣传解读,对照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行审科联系人:邓奕,联系电话:48778705;服务业发展科联系人:杨灿,联系电话:8527778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 万盛生态环境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