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6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4-01-26

本年度报告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万盛经开区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ws.cq.gov.cn/bm/czj/)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3-4827162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内容审核把关,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条,其中,政策文件40条、部门/镇街动态35条,信息公开指南数1条,行政许可办理结果4条,行政处罚/强制办理结果2条。重点围绕财政预决算,预算公开信息105条,决算公开信息105条;围绕惠民惠农资金,其中政策文件公开信息1条,补贴政策清单公开3条;围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公开信息2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版),明确依申请接收途径、接收方式等要素。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财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修订《万盛经开区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主体、载体等。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信息发布程序上,严格实行审查制度,健全信息公开运作机制,使财政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财政门户网站的管理,建立月巡查制度,全年共开展12次常规巡查,24次日常巡查;整改上级交办和本级自查问题0次;调整全区预决算信息栏目,增设惠民惠农资金相应栏目;对全区各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进行了检查,指导全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发现问题0件次,整改问题0件次。实时更新工作动态、政策文件、预算执行、资金分配、财经法规等信息,不定期公开财政政策、业务办理、监督检查等信息,让社会公众有效实施监督,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公开审查。成立了财政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方案实施,牵头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二是严格源头认定。为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三是严格政策解读。局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同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积极派出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保密意识,提高业务水平,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格式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一是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够顺畅,信息共享的效率低。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有待完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并细化我局政务公开责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改进情况:

一是更加主动的与其他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共享的效率。

二是今年来更加主动的进行政务公开,公开质量得到提高,保障了公民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稳步深入推进预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等信息公开。

(二)万盛经开区财政局2023年度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 万盛生态环境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