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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88015851E/2025-00006 [ 发文字号 ] 万盛财行发〔2025〕1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万盛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14 [ 发布日期 ] 2025-02-19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万盛经开区机关工作人员赴市外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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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2-19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驻经开区有关单位: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重庆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市外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渝财行〔202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我区机关工作人员赴市外差旅住宿费标准予以进一步明确,请按照本次公布的上限标准执行(详见附件)。其他相关事项,仍按《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万盛财行发〔20147号)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202521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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