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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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09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56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0万元(具体项目、收支科目见附件),用于奖励2023年度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获奖镇发展产业。同时将2023年度获得奖补镇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补名单及奖补标准
(一)一等奖
青年镇200万元
(二)二等奖
石林镇100万元
(三)三等奖
万东镇60万元
二、奖补资金使用
请严格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使用,主要用于获奖镇的农村产业发展。包括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发展;对由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等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的农业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与其他贴息资金不重复享受);对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具有示范作用、形成带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与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等政策性担保机构开展财金协同支持产业发展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
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建造楼堂馆所、购置办公车辆以及发放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支出,严禁列支“三公”经费、劳务补助和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有关要求
1.奖补资金预算下达后,要及时分解资金到获奖镇的项目,确保资金效益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方案2024年12月31日前以电子公文形式及时报市财政局农业处和市农业农村委计财处备案。
2.各获奖补镇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本次获奖镇在现有产业发展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及经营体系,建立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和模式,充分发挥以点带面、以面带片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3.在项目完成和资金兑现后要及时向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报送有关情况和信息,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于2025年6月30日前向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报送2024年度工作总结暨绩效评价自查报告(由区县财政、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办公网电子公文报送)。纸质件通过邮政快递送市财政局农业处。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暨绩效自评报告的上报情况,将作为绩效考评重要参考因素。
联系方式:市财政局唐洪艳,联系电话:67575133;市农业农村委计财处黄彧雯,联系电话:89133089。
附件: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2024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上级文号 |
摘要 |
金额 |
资金性质 |
资金来源 |
功能科目 |
经济科目 |
绩效目标 |
1 |
渝财农〔2024〕56号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
360 |
经费拨款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 |
21305 |
按支出内容相应列支出经济科目 |
获奖镇乡农业GDP2023年较上年提高5%。2025年6月底资金执行率100%。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合 计 |
3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