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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88015851E/2024-00124 [ 发文字号 ] 万盛财农发〔2024〕11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万盛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15 [ 发布日期 ] 2024-05-16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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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16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26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0万元(具体项目、收支科目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资金分解下达工作

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渝财农〔20231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次下达预算指标,做好资金分解下达工作。你单位收到预算指标文件后,商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将资金分解到具体项目。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

认真贯彻《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6号)、《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渝财农〔202273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三、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

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在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附件:2024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20245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上级文号

摘要

中央衔接资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资金性质

功能科目

经济科目

小计

提前下达

本次下达

小计

提前下达

此次下达

1

渝财农〔2024〕26号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196

1986

210

2196

1986

210

中央直达

2130505产业发展

按支出内容相应列支出经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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