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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88015851E/2023-00015 [ 发文字号 ] 万盛财会发〔2023〕3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万盛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1 [ 发布日期 ] 2023-03-22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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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3-22

万盛财会发〔2023〕3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全区各代理记账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深化代理记账行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辖区内各代理记账企业认真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机构网上年度备案工作,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六条关于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备案信息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的审核。202212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和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应当于20234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对于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局应予退回,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的,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对于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但未能持续符合代理记账资格条件的,我局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二、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落实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继续开展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同时,在推进行业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的过程中,重点推动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信用监管、强化队伍建设等,确保行业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逐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现会计秩序有效整肃、执业风气全面好转。

一是推动建立部门协同机制。积极推动建立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间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政策衔接,实现数据共享,充分运用其他监管部门共享推送的信息,及时掌握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全面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将全覆盖核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重点专项检查等与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强化“互联网+监管”,对纳入监管范围的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更加科学精准的监管措施。坚持“从严监管、从严执法”,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是加强行业信用监管。推动建立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记入会计领域违法失信记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联合惩戒,并完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公示制度,加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力度。

三、加强对代理记账管理工作的总结和分析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对代理记账企业提供的报备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报备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根据2022年开展代理记账管理工作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备案的情况,形成本地区2022年代理记账行业分析报告,加强对行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和数据分析。行业分析报告的内容包括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和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基本情况、行业发展趋势特点、“放管服”改革举措、行业发展现存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于531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人:杨晓围,联系电话:023-48270776,电子邮箱:1085668475@qq.com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20233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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