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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88015851E/2022-00279 [ 发文字号 ] 万盛财农发〔2022〕11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万盛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17 [ 发布日期 ] 2022-05-17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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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5-17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

(万盛财农发〔2022〕11号)

经开区农林局(乡村振兴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32号),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预算下达你单位(具体项目、收支科目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突出资金支持重点。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在分配资金时要重点向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重点帮扶村倾斜。

二是优先支持产业发展增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用于相关任务方向的资金要继续优先支持产业发展。2022年,用于产业发展的中央衔接资金(含提前下达)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达资金总规模的55%,且不得低于2021年的资金占比。

三是切实管好用好中央衔接资金。请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库,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强化跟踪督促,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2022年起,衔接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包括提前下达的中央衔接资金,标识: 01中央直达资金),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办〔2022〕12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分配表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2022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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