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学校少年宫述职考评补助资金的通知
(万盛财行发〔2021〕107号)
党工委宣传部: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学校少年宫述职考评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综〔2021〕74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乡村学校少年宫述职考评补助资金20万元,其中:一等补助15万元,二等补助8万元,三等补助4万元,优秀补助2万元。现说明相关事项:
一、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和运行资金要严格资金用途,不得违规用于发放教师工作补贴和加班工资等其他支出。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教委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以奖代补”运转经费使用范围具体为:用于已开展活动的乡村学校少年宫专项运转补助;培训乡村学校少年宫的管理人员、支持校内辅导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志愿者参加专业培训、适当补贴校外辅导员志愿者开展辅导等。
二、各乡村少年宫不得以“以奖代补”运转经费补助采购正常的学校教育教学设备,以及笔记本电脑、空调等不符合规定的器材和单价5000元以上的摄影摄像器材、单价1.2万元以上的钢琴等贵重设备。
三、年终办理决算时,支出功能科目列“2296004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附件:2021年乡村学校少年宫经费述职考评补助资金表附件: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乡村学校少年宫经费述职考评补助资金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