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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88015851E/2021-00131 [ 发文字号 ] 万盛财农发〔2021〕28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万盛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日期 ] 2021-05-18

关于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通知

日期: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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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5-18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通知

各财险重庆万盛支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管理,优化农业保险市场布局,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金〔2021〕16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有序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金〔2021〕20号)要求,结合万盛实际,拟公开遴选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工作,由区财政局会同区农林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负责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

二、遴选主要内容

(一)遴选对象。遴选对象是指《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公布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渝银保监办发〔2020〕160号)公布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的承保机构。

(二)遴选范围。

对于纳入中央、市级财政保费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在《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金〔2021〕16号)公布的6家承保机构中遴选1家。

仅由区财政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品种以及承保机构首创性品种,在9家中遴选1家。

首创性品种的核定,需由区财政局报市财政局提交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确定;首创性品种将予以重庆市全辖区3 年知识产权保护。

(三)服务期限。承保机构承保服务期限为3年(由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服务期内原保险品种政策发生调整,仍由原中选承保机构承保;服务期内若出现中央或市级推出的新品种,将在市级遴选的6家承保机构中重新遴选承保机构。新品种服务期限与已承保品种剩余服务期限保持一致,下一轮遴选与其他品种一并开展,3年保护期未满的首创品种除外。

(四)动态调整。遴选人每年组织对承保机构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进行绩效评价,每年绩效评价中,有重大违规或低于60分的,当年即调整出名单,由遴选第二名补齐。经营首创品种的承保机构一并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五)服务范围。每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面积、品种,由区财政局根据当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际和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情况予以确定,确定范围将提前告知承保机构。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指响应遴选、参加遴选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 申请人须纳入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公布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机构名单;

2. 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 具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

4. 不接受承保机构联合体参加遴选。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通知。

(二)提交申报资料。申请人应按照《遴选响应文件组成》 (详见附件2)要求,于2021年5月25日17:30前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与申报资料电子版(U盘)一并密封后提交至区财政局农业科。参加两种品种遴选的承保机构应分别准备申报资料。逾期未提交申报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展遴选评审。区财政局会同区农林局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遴选评审,并在申报资料提交截止后一周内,完成遴选评审工作。综合考虑综合实力、服务能力、经济贡献及管理业绩、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以及经营农业保险处罚、嘉奖和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情况进行评审赋分,总分相同的,按综合实力、服务能力、经济贡献及管理业绩、保障措施指标得分依次由高到低排名。

(四)公布遴选结果。区财政局在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告遴选结果,并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承保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选,放弃中选的,取消本遴选周期资格,在下一个遴选周期不得参与申请。

(五)签订书面合同。区财政局会同区农林局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遴选文件、入围承保机构响应文件以及农业保险政策法规规定,与中选承保机构签订书面合同。

联系人:黄显康    15111811580

附件:1. 承保机构需提供资料清单表

2. 遴选响应文书组成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17日

附件1

承保机构需提供资料清单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需提供的资料

备注

1

综合实力

偿付能力

提供2020年第三季度申请人总公司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中“偿付能力报告含偿付能力充足率相关页面”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2

保费规模

提供申请人近三年万盛支公司保险保费收入相关证明材料(打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3

服务评级

提供申请人所在重庆分公司最近年度服务评级证明材料(打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4

风险综合评级

提供申请人总公司最近一个季度风险评级证明材料(打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5

服务能力

机构设置

提供如下资料:

①申请人在万盛经开区注册成立的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开办农险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需提供万盛支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②提供近三年申请人在万盛经开区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保单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6

机构人员配置

申请人提供万盛经开区经营农业保险部门设置文件、专职服务人员名单及遴选通知发布日期前6个月申请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7

协保员配置

协保员为申请人在万盛经开区辖区内配置的乡镇、村级兼职农业保险服务人员。提供遴选通知发布日期止,申请人向重庆银保监局报备的正式文件及人员清单。


8

服务车辆

提供申请人在万盛经开区辖区内保险服务车辆,并附车辆及行驶证照片。(车辆所有人与申请人不一致的,提供使用文件)


9

简单赔付率

提供近三年万盛支公司农业保险业务统计年度报表(显示申请人各年度农业保险赔款支出金额和保费收入数据),打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10

绩效目标完成承诺

提供不设置绝对免赔额、承保理赔公示率为100%、参保农户满意度大于等于80%承诺书,打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提供农业保险综合费用小于等于20%证明材料(提供重庆分公司证明材料)。


11

经济贡献及管理业绩

历史业绩

提供申请人在万盛经开区辖区内近三年农业保险总保费收入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12

税收贡献

提供申请人在万盛经开区辖区内近三年税收缴纳相关证明,并汇总税收缴纳数据,打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13

就业贡献

提供申请人万盛支公司员工信息,需提遴选通知发布日期前6个月申请人对员工缴纳的社保证明,并汇总就业数据,打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14

保费增长情况

提供申请人在万盛经开区辖区内近三年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打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15

保障措施

信息化水平

申请人具备较为完善的农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将创新技术应用于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情况,如无人机、远程查勘和专用水印相机等。由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提供信息系统使用说明和相关技术创新资料。


16

管理制度

申请人农业保险相关工作制度建设情况,以申请人提供的制度汇编文本为准。


17

服务方案

承保、理赔服务方案。以申请人提供资料文本为准,同时需提供对关键服务标准和服务响应时限的服务承诺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农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不进行虚假承保和虚假理赔)、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农业保险工作,以及在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24小时内进行现场查勘、在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定损(种植业在20日内完成定损、养殖业在3日)、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18

扣分项

经营合规性

申请人在近3年服务期间农业保险业务被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银保监部门及司法机构处罚情况。以提供处罚文件为准,如有隐瞒不报或少报,则取消遴选资格。并提供相关承诺书,打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19

加分项

获嘉奖情况

申请人创新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政府部门嘉奖,提供获得嘉奖证明资料。


20

加分项

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情况

申请人提供参与万盛经开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承保机构需提交资料清单表》中所指的近三年为2018-2020年,所指的上年度为2020年。

附件2

遴选响应文书组成

一、  遴选响应声明

二、  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

三、 与评审相关内容

遴选响应声明

致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通知名称全部内容,我方承诺接受遴选的全部要求且无任何异议,我方自愿参加                         品种遴选。

一、我方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一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遴选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证明资料。

三、我方愿意按通知规定提交遴选响应文件。

四、我方承诺遵守《农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中选资格后,按照遴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承保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申请人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

1.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2. 申请人符合重庆市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相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3. 申请人应承诺,承诺1是在农业保险经营期间,申请人所在的重庆分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 〔2012〕129号)要求,规范计提了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并提供近三年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计提证明材料;承诺2是体现本遴选通知印发前申请人已建成的基层服务网点数量,或承诺按照重庆银保监局出具批复要求时限内,建成相应基层服务网点数量,并配置农村协保员数量;承诺书格式自拟。(打印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与评审相关内容

申请人应对《承保机构需提供资料清单表》第1至20项,逐项响应。提供的证明文件、材料或支撑数据,须在对应项相应内容中出具,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此次遴选工作中,以申请人承诺为准,提供的响应资料和 数据均属实,遴选人在遴选工作结束后,在开展农业保险日常 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此次提供的数据和资料不属实的, 则取消申请人剩余服务期限,并在下一次遴选工作中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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